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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做慈善该不该拿提成
社工做慈善该不该拿提成
来源: 大众日报 作者:舒圣祥 时间:2012-08-27 11:23

  漫画/唐春成

  新闻回放: 12名员工在4年多时间募集了2364万元的善款,这样“疯狂的高效”曾让浙江金华的网络慈善平台施乐会广受赞誉。不过,当施乐会“每个社工可以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的消息传出后,施乐会曾经引以为傲的“每笔善款,100%到达受助人的手中”的承诺成为了反讽,被网民指责为“骗捐”的伎俩。(8月26日《中国青年报》)

  “慈善提成”透支 公众捐赠热情

     □乾 羽

  近年来,捐赠丑闻层出不穷,慈善公信每况愈下。如今,新的争议又已产生。浙江施乐会规定社工募款可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的做法,无疑将继续引发公众质疑并将持续发酵。虽然,施乐会回应称,这种模式能保证社工筹款的积极性,“有偿社工”与公益慈善应实现和谐共赢。但在慈善纯度已然丧失的今天,任何商业化的气息和味道,都会让公众的热情减淡。他们的捐赠热情已经经不起任何折腾,他们的捐赠热情很难和别人的提成和谐共存。

  的确,提成是常用的奖励方式,是把奖金与销售额或者销售毛利挂钩的方法;提成在商业领域并不少见,也是一种调动积极性的有效方式。但是,在慈善领域,过于商业化的提成就不免让人感到纠结和困惑:义工能提成别人的爱心吗?慈善中的捐款全部是别人爱心的体现,一个本该同样具有爱心,具有奉献精神的义工,怎能从捐赠者的善款中分一杯羹?此时,慈善事业难免给人以营利载体的印象——我号召你捐钱,然后你捐钱,我提成;而慈善提成也难免给人以雁过拔毛的感觉——这钱是我募来的,我要获得一部分。

  没有人否认,行善需要成本,平衡行善成本是一个必然,任何慈善事业都不能只是美好的假设和看上去很美的空中楼阁。但行善成本的获得有太多方式,可以将其单列,明确作为捐赠的内容,依靠外来的捐赠,也可以依靠志愿者的自愿承担——这本身也是一种慈善。而且,行善成本必须是最低的,不能因为成本的存在,就随意地提高成本、花费成本。要知道任何善款都是别人的爱心,都有最需要的人,不能把别人的善心用在自己的花费上。

  对有偿社工不能一棍子打死

    □舒圣祥

  浙江金华的网络慈善平台施乐会“每个社工可以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此消息一出,争论很多。

  从慈善本身而言,单纯期待有闲又有钱的爱心人士参与并不切实际;让社工获得一定的经费补偿,而不是自掏腰包,这对于慈善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其实不是坏事。事实上,有偿社工在国外也很普遍。只不过,公众对慈善的期待都是善款百分百地到达受助人手中;人们不能接受“提成”这样的词汇与慈善挂钩,即便其运作得相当透明。

  但作为旁观者,至少先应弄清楚“每个社工可以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的具体操作模式。这个模式的真实含义并不是说,只要社工募集到善款,就首先拿走自己的15%提成;而是先由社工垫付善款给受助人,再经施乐会审核后向网友募集善款,如果发生超募,那么扣除走访经费后不超过善款15%的部分,可以作为社工的报酬,如果没有超募那就没有报酬;完不成募捐计划,差额部分由社工个人承担。

  施乐会这样做的好处,一是不仅节省走访成本,还让受助人第一时间得到帮助;二是有助于提高帮扶质量,尽可能将善款送达最有需要的弱者手中,否则就可能完不成募捐计划。但坏处也一目了然:“提成制”鼓励了社工积极性,却有可能成为一些无爱心的人的赚钱机会,虚假的帮扶主题或者拿帮扶回扣的事情很可能发生。

  但不难发现,有偿社工并非纯粹是披着慈善外衣骗捐搞款。在网络慈善大多只是自发行为的背景下,施乐会毕竟在受助人和捐助人之间搭建起直接的慈善捐赠桥梁。当然,“提成”确实不适合慈善事业,如何在鼓励社工工作与公益慈善之间寻求到最佳平衡点,是民间慈善组织面对的课题。

  在慈善组织公信力备受质疑的当下,对于民间慈善组织的各种慈善探索,我们不妨给予它们更多的善意、理解和耐心。理性看待施乐会的有偿社工慈善模式,它和中国慈善发展所处的阶段其实一样,肯定谈不上完善;因此,我们不能一味抨击——如果你本身既不愿意捐钱,也不愿意当志愿者当社工,那么,请至少不要高高在上地“捐道德”、“捐口水”。

(编辑:郑克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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