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7日消息(记者谢舒 实习生胡晓航)海南调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收费标准,并于今年起开始实施。
新调整的标准中,在校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物理检查,经费支付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常规物理检查(含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收费10元/人.次。小学、初中新生结核菌素试验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内检查,5元/人.次。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检查谷丙转氨酶、胆红素,费用按《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体检费用及小学、初中新生结核菌素试验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体检结束后,学校按实际体检人数统一支付费用给体检机构。民办学校学生体检费用在学生学费或管理费中支付,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体检结束后,由学校根据实际体检人数支付给体检机构。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将健康体检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及时足额支付给体检机构。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将确保公用经费及时拨付,并加强对新生体检工作开展情况及体检经费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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