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歧视说到底是观念作祟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时间:2012-08-30 13:01
8月29日有两条关于性别歧视的新闻:一是,因对一些高校按性别划分录取分数线的做法不满,两名妇女权益人士要求教育部公开所批准的限制性别录取高校名单以及相应依据。教育部回复称,高校部分专业限制男女招生比例,是“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以满足特殊行业或岗位对特殊人才的需求。二是,民间公益人士郭彬向福建省人社厅举报称,厦门市2012年秋季公务员招考近三成职位报考要求“仅限男性”,存在严重的性别歧视。(8月29日《京华时报》、《法制日报》)
以厦门市公务员招考为例,诸如“海洋执法科员”、“劳教管理工作科员”等岗位仅限男性报考,看上去是客观需要呀,这些岗位更适合男性啊!但是,谁说这些岗位绝对不适合女性呢?航天员这个岗位很特殊,似乎是男人的专利,但无论中国还是外国都有女航天员飞上了天。更重要的是,公务员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岗位,厦门市近三成公务员岗位禁止女性报考,于法无据,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男女就业平等,需要厘清的是,它并不意味着每个工种或岗位都有男有女,甚至男女人数相当,而是指男女“机会平等”,都有参与竞争某个工作岗位的权利和机会。“海洋执法科员”、“劳教管理工作科员”等岗位,哪怕真的更适合男性,也要向女性敞开大门,让女性与男性公平竞争,谁有能力谁上,而不能事先剥夺女性参与竞争的机会,先入为主地认为这些岗位不适合女性。男性若在与女性的公平竞争中胜出,这是择优录用;而事先就拒绝女性参与竞争,这就是性别歧视。
由此观之,升学、就业中的种种性别歧视,往往并没有经得起推敲的理由,它不是出于现实的客观需要,而更多的是观念作祟、习惯使然。
(编辑:郑克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