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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征地款假结婚”是不是诈骗?
“为征地款假结婚”是不是诈骗?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 时间:2012-08-31 12:59

  据《重庆商报》8月30日报道,为了骗取征地补偿款,重庆市南岸区居民张洪竟然打起八旬老母的主意,让她与一名40岁的垫江县男子假结婚,从而骗得补偿款7.9万元。近日,垫江警方破获了这起诈骗案,以涉嫌诈骗国家财产对张洪等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为了多获补偿款不惜让八旬老母再婚,张洪此举不敬不孝,违背道德伦理,应该受到谴责。事实上,拆迁、征地引发的突击离婚或结婚,这种现象并不鲜见,大家都心知肚明,“闪婚”、“闪离”只是为了获得更多补偿和更好的安置。但是,你不能因此说人家就是假结婚、假离婚,因为,结婚、离婚是真是假,当以是否办理结婚、离婚手续为准,只要办理了手续,就意味着获得了法律的确认,就是真结婚、真离婚,无论其目的是什么,无论“闪婚”之后是否“闪离”以及“闪离”之后是否闪电复婚,都为法律所允许,即都是公民的合法权利。

  张洪此举是否涉嫌诈骗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所谓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是其关键。假设张洪并没有让母亲去登记结婚,而是伪造一张假结婚证,并以此获得补偿款,这显然是“虚构事实”,涉嫌诈骗。但是,张洪确实让老母亲登记结婚了,如上所述,这不是假结婚,而是经过法律确认的真结婚,故不是“虚构事实”,至于“隐瞒真相”更是谈不上。在此过程中,张洪既没有伪造什么,也没有隐瞒什么,尽管目的不光彩、手段不道德,但他只是钻了政策的空子,并且是以不违法的方式钻了政策空子。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不违法即为合法。如果是一名官员这么干,也许可给予党纪政纪处罚,而一个普通民众这么干,除了道义上的谴责似乎对他无可奈何。垫江警方以涉嫌诈骗国家财产对张洪等人采取强制措施,我认为是没有道理的。

  张洪所钻的政策空子,是他所在开发区按“人头”发放征地补偿款,多一个人就可多得7.9万元补偿。正因如此,当地居民中爆发了一股“闪婚”、“闪离”浪潮,也就是说,像张洪这么干的居民并非个别。政策有空子可钻,显然不是“张洪们”的错,而是政策制定者的错,说明他们制定政策时估计不足、考虑不周、失之严密。不严密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必然出问题,这个责任应该由政策制定者承担,而不能苛求所有民众都大公无私,对政策空子视而不见。不钻政策空子值得赞扬,钻政策空子应受谴责,但这是道德层面的事,在法律层面,显然不能让民众对政策漏洞负责,更不能让他们对政策漏洞带来的后果担责。

  实际上,任何政策都不可能完美,都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漏洞,区别只在于漏洞的大小,因而钻政策空子的行为古今中外都有。而且,越是法治成熟国家,政府或法律对钻政策空子行为似乎越是无可奈何(当然这并不表明他们不会进一步完善政策)。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无可奈何是恪守权力和法律边界的体现,也是尊重公民合法权利的体现。

(编辑:郑克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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