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异地高考”终于看到了曙光,日前,国务院转发了教育部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省的方案原则上应于年底前出台。
客观讲,国务院意见颁布之后,流入人口不多、压力不大的地区,异地高考问题基本能解决;而流入人口多、异地高考矛盾突出的地区,包括京、沪、粤等地,或有可能设置较高的异地高考门槛,公众所期待的全面开放异地高考,很难实现。广东教育界人士就表示,异地高考将是对广东的一项巨大考验,在广东不可能一次性放开,肯定会循序渐进地实施。
这不是地方在推卸责任。如果只在当前高考制度框架下,探索解决异地高考问题,空间是十分狭窄的。虽然文件强调,有关部门应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但这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国家划拨招生计划,会有明确的措施,还只是表态?如果只是表态而无实质跟进,地方政府是很难开放异地高考的;二是国家调拨招生计划的力度有多大,如果力度很小,那么,地方开放异地高考,也不可能步伐很快。就如广东,有关人士测算,如果要保持目前80%左右的高考录取率不下降,每年需增15.2万个招生计划。
从当前的情形看,恐怕很难做这么大力度的招生计划调配,因此,意见把设置条件的权限下放给了地方,并为不能异地高考的学生找了“退路”,要求流出地和流入地配合,保障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同时,有条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务。但这样就使量大面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难以享受到异地高考政策,而且,有些退路难以行通,以“借考”来说,考题、计分方式不同,分数怎么换算?
因此,要根本解决异地高考难题,必须打破现行的高考录取制度。高考之所以有户籍限制,根源在于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各高校把招生名额分到各省,于是分省招生计划成为各地的蛋糕,只供本省户籍人口瓜分。而打破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实行高校自主招生,考生在全国任何地方都可参加高考,高校凭分数自主招生,这样,高考就成为社会化的测试,根本就无需再有户籍限制。
走到这一步,只需将目前的高校自主招生与集中录取脱钩即可。例如,北大的自主招生实行11校联考,全国各地考生都可报名参加,如果以联考成绩申请自主招生,获得北大自主招生资格后,这些学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集中录取,不就实现了异地高考吗?就是自主招生将高考成绩作依据,也同样可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大学自主提出申请的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考生自主提出申请,大学再结合高考成绩、中学成绩、面试考察及地区因素等对申请者综合评估录取,不也摆脱了高考报名的户籍限制吗?
另外,对于高职高专,现已有些省市在尝试申请入学、注册入学,既然如此,如果进一步取消申请者的户籍限制,只需有高中同等学力就可申请,那么,农民工、农民工子女不就可以在城市自由申请读高职高专吗?需注意的是,我国高职高专现在已面临生源危机,那么,为什么却要一边闲置资源,一边又把想接受高等教育者拒之门外呢?
我国2010年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高考改革的方向,即“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显然,推进这样的高考改革,既推进基础教育打破一考定终身,也扩大考试公平,这应该成为解决异地高考问题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