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5日下午,四川德阳市的邹某通过某“神秘关系”联系到一社会上的“能人”周姓男子。周某称,自己的假币质量比真币还好。这些假币给自己换来了好几部真的名牌车、还有好几套房子。一席话说得邹某热血沸腾,她当场慷慨解囊,拿出了自己省吃俭用的两万元买回了沉甸甸的十一万“巨款”。
邹某回家后迫不及待的拆开假币捆子,想再次感受下心血澎湃的感觉,这次她确实心血澎湃了,不过是懊悔万分的澎湃:十一捆假币除了上下两面由两张假币捆裹外,其余全是白纸片。
邹某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却被公安机关当场以购买假币罪刑事拘留,随后被法院判刑。邹某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决,维持旌阳区法院对邹某作出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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