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安徽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治淮及其子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局长张冬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两人受贿数额超过两千万元,法院依法判处张治淮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张冬无期徒刑。(9月1日,新华网)
应该说,这种“腐败父子兵”古已有之。明代嘉靖年间,善于操纵朝政的奸相严嵩极其好利,他的儿子严世藩就是其“腐败事业”的好助手。清代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绅的种种腐败活动,也有其全家之功。
现如今,这种“腐败父子兵”在众多贪官落马案件中更是屡见不鲜,如浙江赵詹奇父子案。赵詹奇曾担任省计委副主任、杭州萧山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省交通厅厅长等职务,对一些重大工程招投标和建设具有决定权,其子赵广宇自然成了行贿者“糖衣炮弹”攻击的对象,在此过程中,父子二人以“咨询费”、“业务费”及“借款”等名义大肆收受他人财物。
另外,还有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李勃父子,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维高、程慕阳父子,吉林省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凤山、徐伟父子,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匡中平父子……何以频现“腐败父子兵”的现象呢?原由也很简单,主要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封建家族观念在作怪。特别是一些行业“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使一些掌握实权的官员失去了有效监管,将手中公权变成了家族私权。于是便有了“打仗亲兄弟,受贿父子兵”的怪异现象,上演了一幕幕父子同庭受审的闹剧。
但究其更深层的原因,笔者认为,这其中还是家风不正在作怪。家风正,则政风淳。一个领导干部的家风如何,对他自己能否廉洁从政、子女能否健康成长、家人能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都有着重要影响。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像端正党风那样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自觉摆正党性与亲情、家风与党风的砝码,对家属和子女不能不闻不问,不能不加约束,不能听之任之。要经常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情况,对于一些有倾向性问题的苗头,要早制止、早纠正,“防微杜渐,慎独慎微”。这样,才能为自己的家庭筑起一堵结实的腐败“防火墙”,才能让“腐败父子兵”的闹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