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5日消息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9月1日起正式实施。针对以往电动自行车因高速行驶引发的安全问题,“新国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监管修改,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新国标”实施3天以来,记者发现海口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车并没有什么变化。
市民:“新国标”让骑车变得麻烦
按照“新国标”所说,超标电动车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这就意味着驾驶者要办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手续后才可合法上路。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需开具机动车销售全国统一发票,同时车辆合格证必须是机动车整车合格证,并附车辆技术参数表,才能到车管所入户。而时速“超标”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购买保险、牌证齐全,驾驶者必须年满18周岁并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将面临更高处罚。另外,今后如果人们骑这样的车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也会按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买个电动车这么麻烦,还不如骑自行车呢?”不少市民这样说道。
经销商:“新国标”实施未有影响
“新国标”的实施对海口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影响并不大。商报记者了解到,从7月16日开始,超标电动车黄牌的录入登记系统已关闭,超标电动车将无法上牌,没上牌的超标电动车也将成为永久的黑户。另外,黄牌电动车的有效使用期限只有两年,《海口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实施让经销商只能销售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因此,新国标的实施并没有对商家造成影响。“不能上黄牌,对我们的生意冲击倒是挺大的,但是新国标实施不会对我们造成什么影响。”三友车行的销售人员表示。
海口交警:尚未接到上级应对通知
如果严格按照新国标执行,速度快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范围管理,将要通过查验驾照、车牌等手续,避免无牌车、非司机上路。这一切是不是将要实行?
记者从海口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支队尚未接到上级部门应对新国标的配套措施通知,如有新的措施出台,会及时告知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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