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海南新闻>

海南:开办平价店可一次性获补助 享受税费优惠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2-09-08 14:33

  海南出台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

  开办平价店可享补贴和税费优惠

  记者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为构建海南稳定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的长效机制,确保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持续有效运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近日,海南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通过设立实行开办补贴、生产扶持、税费优惠及差价补贴等方式,扶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

  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应符合政府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布局要求,有相对独立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经营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20平方米;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的经营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农副产品平价专营区的经营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平方米;农副产品平价交易区的经营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平价农贸市场的经营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

  《办法》规定平价商店应自觉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带头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平价商店内张贴统一的经营标志;按规定做好商品和服务价费公示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自愿承担稳价惠民的责任,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每半年将经营情况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通过设立实行开办补贴、生产扶持、税费优惠及差价补贴等方式扶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

  凡在市、县开办平价商店,取得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和签定协议的,可按相关规定由当地政府给予一次性的开办经济补贴;对涉及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经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产品的各种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及冷藏设施的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在财力保障上,设立价格调节资金的市县要按照规定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没有设立价格调节资金的市县,要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进行扶持。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 [编辑:郑克姗]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