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11日消息(记者陈延鹏)1999年2月,琼定公路发生一起杀人抛尸案,河南籍男子杨某因举报老板收购赃物,被报复杀害。近日,海口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船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1992年杨某在海南一废品收购站打工,后向派出所举报张某胜(另一家废品收购站老板,已执行死刑)指使员工收购小偷偷来的马达,派出所便对张某胜罚款800元。张某胜得知是被杨某举报后,一直怀恨在心。
1999年2月23日,张某胜伙同刘某(在逃,另案处理)挟持杨某到其位于凤翔路的废品回收站干活顶债。同日晚上,张某胜、刘某害怕杨某日后再举报他们的违法行为,于是密谋杀害杨某并叫来张某船帮忙。
次日凌晨3时许,张某船伙同张某胜、刘某趁杨某熟睡之机,先由张某胜卡住杨某的脖子,张某船按住杨某的双脚,再由刘某用发动机皮带勒杨某的脖子,致使杨某窒息死亡。然后,张某胜与张某船、刘某一起将杨某的尸体抬上一辆农用三轮车。三人开车行至琼定公路20.8公里处一涵洞,将尸体拉下车,张某胜用带来的铁锤往杨某的头部砸数下,刘某又用刀将杨某右前臂上文有“杨某”标志的皮肤割下丢弃。在返回途中张某胜又将铁锤、刀具、皮带、毛巾、棉被等作案工具及物品丢弃在沿路。
杀人后,三人亡命天涯,随后几年,张某胜被抓捕归案,并实施枪决。2011年9月11日22时,警方在河南夏邑县胡桥乡出租屋内抓获张某船。
法院认为,张某船伙同他人故意杀害杨某并抛尸,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便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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