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16日消息 近日,海口网以《无故拖欠工资拒交材料调查 海口一公司被罚1万元》、《海口:不签劳动合同 公司被责令赔付员工2倍工资》等为题,连续报道了海口市企业劳动用工存在的违法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和反响。那么,劳动监管部门对企业劳动用工是如何监管的呢?有哪些措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呢?对此,记者采访了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介绍,去年通过监察执法,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工单位267家,比2010年增长148%,法定期限内结案100%。共责令49家用人单位与1397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286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364842元,责令用人单位退回收取劳动者押金522.85万元。
目前,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比去年提高了1.63%,对拒不履行改正决定的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18家;处罚标的额31.8万元,其中执行到账金额12万元。全市接待群众来电来访8351人次。通过日常巡查,共对134家违法用工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由于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被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三部委联合通报表扬。
欠工资不买社保不签合同问题突出
据了解,去年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共立案查处案件267宗。今年上半年共立案查处案件184宗。
从投诉内容来看,去年涉及拖欠工资案件77件,涉及未缴交社保案件39宗,涉及收取押金案件14宗,涉及双倍工资案件50宗等。今年上半年,涉及拖欠工资案件101宗,涉及未缴交社保19宗,涉及双倍工资案件48宗,涉及经济补偿案件24宗,涉及收取押金案件10宗等。
该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被投诉问题主要存在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交社保、收取押金、拒不报送材料或不按要求报送材料等问题,涉及建筑、房地产、装修、餐饮等行业。原因主要是企业在用工过程中不重视法律法规,忽视用工的合法诉求,劳动者法律意识有提高。
严查企业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目前,海口企业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都是劳资矛盾易发、多发,劳动保障监察实施有效监管难度较大的领域。这也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求。
负责人表示,他们已规范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了举报投诉接待台长制度、支队领导轮流带班制度、首问责任制。同时始终坚持将宣传法律、服务企业、规范用工与查处违法相结合,切实做到检查一户、宣传一户、服务一户、规范一户。
不过目前针对存在的问题,他们将继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工作,以易生或多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为检查重点,及时制订检查计划,以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打击使用童工、恶意欠薪逃匿、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我们加强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该负责人称,加大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检查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预防和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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