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16日消息(记者湘竹)15日,省纪委通报第四批“庸懒散贪”典型案例,主题是作风散漫案例,分别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陈某擅自发布政府经济统计信息受处分;文昌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莫某擅离岗位、无故旷工被双开;澄迈县会计中心科员洪晓雯合同诈骗案等3例。
擅发政府经济统计信息被警告
去年12月22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向全县各单位印发了保亭县《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陈某看到关于“初步预计2011年度保亭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00元和农民人均纯收入4300元”的统计数据后,在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和县统计部门审核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于今年1月5日通过网站向省内某媒体农信通工作人员发送该信息(发送时漏掉了“初步预计”字样)。随后,农信通将该信息发布给全县各乡镇5000多名手机用户。
陈某未经许可擅自向媒体发送经济统计数据信息,其行为干扰了县政府统计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侵犯了统计机构公布统计数据信息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已构成玩忽职守。对此,陈某应负直接责任。鉴于陈某违纪情节较轻,并能主动向组织交待错误,今年3月15日,保亭县监察局决定,给予陈某行政警告处分。
擅离岗位无故旷工被双开
自2011年7月19日莫某从文昌市行政服务中心调任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后,上班不正常,经常迟到、早退及无故旷工,服务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极为不强。中心领导多次找其谈话,要求改进工作作风,但莫某只是口头敷衍,并没转变工作作风。
今年3月22日至4月4日,莫某向单位申请公休10天,4月4日莫公休期满,4月5日莫在没有向单位领导请假的情况下未返回单位上班,至2012年7月2日,莫某已擅自离开工作单位、无故旷工连续62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27天),至今去向不明。
据了解,莫某身为党员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工作纪律散漫,经常无故旷工,公休期满未按时返回工作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单位、无故旷工连续62个工作日,至今去向不明,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8月9日,经文昌市纪委讨论并报市委决定,给予莫某开除党籍处分。今年8月23日,经文昌市监察局报请市委同意后,文昌市政府决定,给予莫某行政开除处分。
合同诈骗被行政开除
去年2月23日,澄迈县会计中心科员洪晓雯和海南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从该公司租赁一辆丰田凯美瑞牌小轿车,同年2月28日,洪晓雯以汽车作抵押,向李某影借款80000元,所借款项被洪晓雯赌博花光。
去年3月12日,洪晓雯和海南某汽车自驾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赁该公司一辆日产天籁牌小轿车使用。同年3月13日,洪晓雯又以汽车作抵押向李某天借款30000元,所借款项被洪晓雯赌博花光。
在洪晓雯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共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价值3108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2今,澄迈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洪晓雯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今年5月31日,澄迈县监察局给予洪晓雯行政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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