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聚焦海口>原创>

51万元合作开发合同闹纠纷 海口美兰法院成功调解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2-09-17 19:16

  海口网9月17日消息(记者王仓春 实习生吴坤燊 通讯员 李明建)近日,美兰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为516946元的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件。记者获悉,当事人对美兰法院及时化解双方矛盾、解决当事人的经济纠纷表示非常满意。

  2011年8月3日,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合同》,约定双方拟共同投资合作开发海南省化肥厂建设项目等事宜,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约定如因被告刘某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义务,原告陈某有权终止合同,被告要向原告赔付人民币50万元作为违约补偿;合同还约定了合作期限等事宜。合同签订后,双方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原告遂诉至法院,称被告违约,要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50万元及利息16946元。被告答辩称,原告违约在先,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受理本案的法官是彭豫梅。记者了解到,彭豫梅是美兰法院一名普普通通的年轻助理审判员。

  今年6月份新任命截止8月底,已经审结35宗民事案件,其中调解案件17宗,撤诉案件15宗,判决案件3宗。调撤率占已结案件的91.42%。

  庭审时,因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美兰法院彭豫梅受理本案后,积极联系当事人,听取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看法,为寻找化解双方矛盾的突破口。庭审后,彭豫梅就成了双方当事人沟通的桥梁,因双方当事人曾发生过激烈争执,故均不愿意直接与对方沟通调解事宜。彭豫梅对影响本案定性的重要证据两次外出调查取证,并重新组织当事人质证。最终于促成当事人调解解决本案,双方当事人皆大欢喜均表示对本案的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彭豫梅接受记者采访时分享了她的工作心得,法官调解纠纷要善于从细微处入手。

  记者获悉:近期,美兰法院党组希望该院全体干警,尤其是审判业务一线的干警要向彭豫梅同志学习,在审判工作中,把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摆到首要位置,不断增强调解意识。

[来源:海口网] [作者:王仓春 实习生吴坤燊 通讯员 李明建] [编辑:刘瀚涛]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