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国家有关部门近期将出台对药品流通行业变革发展具有指导性的《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意见》。意见将规范医院药品的流通程序,将“暗扣”变“明扣”,解决医生拿药品提成问题。(9月17日《经济参考报》)
所谓“暗扣”,是指药品分销企业给医生个人的提成;而“明扣”则是将这种暗箱操作的做法变成医院与药商之间的讨价还价,医院将这笔收入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
不难看出,“暗扣”变“明扣”,最大的不同只是受益人群不同。以前“暗扣”,只是个别医生获利;现在“明扣”了,则变成了大家获利。这里,不禁想到了这两天在微博上读的一个段子:小金库一个人用叫贪污,一部分人用叫私分公款,全单位人用叫集体福利。现在不就是这样吗?从个别人受益变成全医院享受了,可以堂而皇之纳入绩效考核了。
在“看病贵”的背景下,相关方面真要是为患者着想,那就应该剑指医药回扣。可是,“暗扣”变“明扣”有何本质区别?原有的30%回扣仍在,只不过是换了一件“马甲”存在。如果说过去一些医生可能还有职业良知,不想拿、不敢拿医药回扣的话,现在改成了单位出面,不义行为也变得冠冕堂皇了。过去30%只是潜规则,由于公开化了,很可能坐地起价,索取的回扣更高。而且,“暗扣”本就是暗箱操作,为了鼓励医生多开药,药商还会私下里继续跟医生打招呼。不难发现,“暗扣”变“明扣”,不但挤不出虚高的药费,反而可能掺进水分、抬高药费,再次加重患者的负担。
“暗扣”、“明扣”,都是商业回扣。这里对应的都是不当得利,都在增加患者负担。明明是微博上的一个段子,竟然真的成为了社会现实,这不能不说是社会的悲剧,是当今医疗行业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