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将于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这也意味着暂住证制度在陕西省将成为历史,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将享受更多的和当地居民同等的权益和公共服务。
叶海林:陕西省通过地方立法取消了全省的暂住证,由居住证制度来取代暂住证制度。在全国应该说这不算什么太大的新闻,但是从中西部省份来说,这样的实践还是有非常重要的前瞻性的意义的,就是它在向实现城乡和不同城市间的居住平等迈出了非常关键的一步。
我们知道中国实行了多年的户口制度,户口制度它有两个理由,一个便于管理,主要是在人员流动不是很经常的情况下,对静态人口居住建立户口制度成本会比较低,现在从便于管理的角度来说,户口制度的管理便捷性已经不是很明显了,因为现在人口流动是全国性的规模。这种情况下按照出生地原则去进行户口归口管理,实际上是有它很大不便的。
另外一方面,由于户口跟很多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体系的待遇是相挂钩的,它也是一种调节资源和调节分配的方式。在过去供给能力较差的情况下,不可能所有的资源都做到均等和自由的享受,那么户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居住、就业、教育各个方面条件的不平等,那么这个因素直到今天也依然存在。这样一个制度其实它是不尽合理的,同时我们也都知道,想在一瞬间把它拿掉是不太现实的。这些年来从暂住证的方式慢慢向居住证过渡,这个过渡主要还是在强化居住人口的相互平等,所以用居住证来取代暂住证。未来对一个城市内生活的居民,不管他是户口归属还是暂住证
居住证,都要实现平等。所以其实地方政府努力的真正方向,一方面是要在管理制度方面有所创新、有所调整,对于居住证与暂住证之间的转换要能够跟主流城市的发展,跟上这样的步伐。另一方面,在这个过程中更为重要的是要把户口以及所谓的有差异居住体系间的差异逐渐的抹平,让户口越来越少的和我们的就业、医疗、教育、保险等等各方面的事情挂钩,最终为我们取消所有的居住限制或者说居住差异的相关法律文书的出台,做相应的准备。这个过程当中,最大的难题不在于说给这个证件改什么名字,而在于说在每一次居住的许可调整的过程当中,都能够向抹平差异的方向迈出更坚实的一步,抹不平差异,改什么名字是无所谓的;抹得了差异,用什么名字也是无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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