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9月21日,湖南省石门县蒙泉镇夏家巷完小12名学生饮用“金健学生奶”(属营养餐供奶、系以政府采购方式由湖南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后,出现呕吐、腹痛症状,学校当即将他们送往医院救治。
得病学生有6名出院
经检查,12名学生均系急性胃肠炎症状。目前,已有6名学生出院,其余6名学生近期可出院。
事件发生后,石门县教育局已紧急通知全县对所有现存“学生奶”予以封存。据石门县疾控中心对夏家巷完小当天供应的“学生奶”及其他早餐品种和现存牛奶检测,确认引起12名学生出现呕吐、腹痛症状的主要原因是供应的“学生奶”中蜡样芽孢杆菌超标,该校当天早餐其他品种未检出异常。
常德市质监局分析:少量花生味“学生奶”出现感官异常、菌落总数超标是单独个体现象,主要原因为该公司配送的运输车辆超量、超层、超压堆码,产品包装受到挤压碰撞,产品包装的密封性因严重挤压受到隐性破坏,导致产品与空气接触受到污染(蜡样芽孢杆菌超标),饮用后引起不适症状。
配送未严格按标准
9月25日,湖南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公开致歉,承认在学生奶配送环节未严格按标准操作。
我国首次制定食品致病菌限量标准
新京报讯(记者蒋彦鑫邓琦)各种肉类、巧克力、饮料等内含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值,首次有了明确的标准。昨日,卫生部发布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征求意见稿,该标准拟自正式发布后6个月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制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
标准制定考虑潜在危害
据介绍,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致病菌或其代谢产物对健康造成实际或潜在危害的证据,原料中致病菌状况,加工过程对致病菌状况的影响,贮藏、销售和食用过程中致病菌状况的变化,食品的消费人群,致病菌指标应用的成本/效益分析等因素。
本次标准制定中梳理分析的标准共计562项。
标准提出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等几种主要致病菌,在对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谷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加工果蔬、饮料及冷冻饮品类、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制品共9类食品进行了限量要求。
其中,公众比较熟悉的沙门氏菌在各类食品中的限量值均为0,也就是说,样品中不得检出这类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在各类食品中的限量则均为100CFU/g。
乳制品不含在该标准
此外卫生部表示,非即食生鲜类食品中的致病菌污染主要通过生产加工过程标准进行控制,不在本标准中进行规定;乳与乳制品已清理完毕,也不包含在该标准之中。
卫生部表示,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组参考分析了欧盟、澳新、日本、美国、香港、台湾等地区食品中的致病菌限量标准及其规定制定了这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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