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26日消息 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25日审议通过了《海南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保护世居海南省黎族、苗族和回族的10类民族文化,民族传统医药、历法、宗教、祭祀、葬礼等列其中。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颜家安接受采访表示,祭祀和丧葬都是古代的一种文明,展示的是少数民族对大自然和生命的崇拜与热爱,并不是迷信,是一种文化。海南的少数民族,特别是黎族的丧葬和祭祀文化还带着原始文明的色彩,特别是祭祀反映了少数民族很重要的宇宙观、自然观,以及对生命的尊重。
《条例》提出保护的海南少数民族10类文化包括:少数民族传统口头文学及其作为载体的语言,少数民族美术、音乐、舞蹈、戏剧和杂技,具有学术、史料、艺术价值的少数民族手稿、经卷、典籍、文献、楹联、遗址、古墓群等,体现少数民族生产、生活习俗和历史发展的图腾、图案文化、服饰、乐器、代表性建筑物等,少数民族传统纺、染、织、绣、制陶、骨刻等工艺制作技术和艺术珍品等。
《条例》还特别提出,保护和扶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计划,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生产、授徒传艺、展示交流等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对学艺者采取助学、奖学等措施。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文化宗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林安说,海南少数民族文化是海南本土最有独特性和代表性的文化,但处于濒危状态,亟待保护。是次通过立法把政府的职能和社会力量的参与以法律的形式规范起来,对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弘扬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少数民族文化,有积极意义也很有必要。
颜家安表示,海南在建设国际旅游岛,而文化是旅游的灵魂。为促进海南少数民族文化开发,《条例》还规定:鼓励挖掘、利用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和自然风光资源,加快开发融合民族风情、生态旅游、休闲旅游为依托的特色旅游基地;政府采取补贴、贷款等措施,持续兴办少数民族文化博物馆、展馆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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