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28日消息(记者谈星余 通讯员王娇峥 卓业良)陈某在橡胶园内,私自用油锯盗伐了5株橡胶树后卖掉并获利。记者今天(27日)获悉,万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陈某盗伐林木案件,判处陈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2年4月15日18时许,陈某窜到万宁市国营新中农场加朝作业区10队的25号胶园内,使用油锯盗伐橡胶树木5株;随后以700元雇请三更罗镇苗七村的7名村民装运上车,运到大茂镇卖给大茂坡木材厂,得款1780元。
万宁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国家林木数量已达到法律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量较大起点,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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