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公开拍卖1300吨地沟油 中标化工公司不肯明确说明用途 市民担心这批油会否回流餐桌
昨日下午,曲靖市拍卖有限公司对公安部督办案——查扣的1300吨地沟油进行了公开拍卖,昆明一家连公司名称也不愿向记者透露的化工企业,以3500元/吨的价格,获得了1300吨地沟油。作为云南唯一能够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地沟油提炼生物柴油企业——云南盈鼎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鼎公司),却在这次竞买中失利。此前,竞买单位鱼龙混杂导致第一次竞拍流拍。重新开拍后获得这次竞买的化工企业,却不是专门提炼生产生物柴油的企业。地沟油公开拍卖,在云南尚属首次,有市民担心,如果这些地沟油被不良商家得到,是否会重新回流到餐桌上?
舆论关注
1300吨地沟油公开拍卖
近年来地沟油回流餐桌事件,让地沟油的回收利用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为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云南省出台了《做好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地沟油只允许加工生物柴油。参与竞买的,必须是有特许经营资质的公司。
7月24日,曲靖市拍卖有限公司发出一则拍卖公告,准备对公安部督办案中查扣的1300吨地沟油进行公开拍卖。《拍卖公告》中规定:竞买人必须具备合法回收再加工废油脂的资质,并且拍卖标的只能做生物柴油加工使用;竞买人必须为环评达标企业;参与这次拍卖会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此保证金是作为成交后标的物使用情况的保证金(拍卖标的只能加工生产生物柴油的保证金)。
在多年来“吃不饱”的情况下,专业用地沟油提炼生物柴油的盈鼎公司当然也不愿意放弃这次机会。8月1日,盈鼎公司完成了报名手续,成为合格的报名企业,并接到通知8月2日下午3点参加拍卖会。
第一次竞拍
不合资质竞拍者被剔除
第一次拍卖会当天早晨9点,曲靖市拍卖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盈鼎公司更换原来发放的《拍卖会竞买须知》,擅自放宽竞买条件,按照变更后的《竞买须知》,增加了一家竞买企业——云南某石化公司。盈鼎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参加竞拍前他们接到了这家公司的匿名电话,打电话人表示想与盈鼎公司对拍卖标的“问题油脂”进行私下交易,否则,该公司将以7000~8000元吨的高竞价确保其拍得标的“问题油脂”,盈鼎公司断然拒绝了对方的合作要求。
据介绍,因为生物柴油目前全国市场价格仅为6000元/吨左右,任何一家企业如果以7000~8000元/吨的高价收购这些“问题油脂”,那么生产出来的产品很可能不是生物柴油,人们有理由怀疑产品极有可能进入万元以上一吨的“食用油链条”。
8月2日下午,就在拍卖会开始前20分钟,盈鼎公司对“云南某石化公司”的生物柴油生产资质和报名资格提出质疑,并正式向曲靖市拍卖有限公司提出:不参与本次竞买。
一石激起千层浪。经曲靖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拍单位最终审核确定,云南某石化公司为没有环评资质的非生物柴油生产企业,不具备报名资格。
根据拍卖的相关规定:须有两家以上企业具备“竞拍条件”并报名参加的情况下才能进入竞拍程序。盈鼎公司退出后,导致第一次拍卖流拍。
受到质疑
竞拍地沟油一再被推迟
8月20日,曲靖市拍卖有限公司再次发布曲靖市公安局扣押的一批废动物油脂竞买拍卖会公告。
8月23日,盈鼎公司报名参加,并于9月10日接到关于参加2012年9月13日拍卖会的通知。
根据文件规定,生物柴油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由省能源主管部门核准,符合环保、安全条件;生产加工环节和产品质量由省质检部门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要求核准通过;能够提供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盈鼎公司有关负责人说,此次参加竞拍的另一家公司仍然不能提供“国家权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国家生物柴油标准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因此,盈鼎公司向曲靖市拍卖有限公司及本次拍卖会相关监拍部门提出了质疑报告,拍卖会举行时间再次被推迟。盈鼎公司于9月25日接到通知,最终同意对方参加竞拍,并决定于9月27日下午15点举行拍卖会。
晚报记者注意到,虽然两次公布的《拍卖公告》报名条件一样,但《拍卖会竞买须知》却将“标的物只能生产生物柴油”更改为“只能生产生物柴油即脂肪酸甲酯”。有关人士说,生物柴油的主要成分为脂肪酸甲酯,但脂肪酸甲酯不等于生物柴油。
神秘公司
竞得地沟油不肯透露用途
参加这次拍卖会的相关单位,级别相对很高,不但有曲靖市纪委、曲靖市公安局、曲靖市检察院,还有曲靖市工商、质检等部门相关领导参与。
原定于昨天下午3点开始的拍卖会,却由于众多媒体的关注,拍卖公司首先将媒体记者清场,然后与有关单位召开了一个内部会议。直到5点多钟,拍卖会才正式开始。
“起拍价为2100元/吨,每次加价1000元。”拍卖师话音刚落,原本想着激烈的竞拍就要开始了,没想到开场却僵持着。拍卖师问了好几遍,两家企业僵持着就是不出第一牌。终于,昆明一家化工企业主动出击了。两家公司举牌动作此起彼伏,几番较量后,价格被盈鼎公司提高到3400元/吨。
“3400元,一次;3400元,两次……”就在拍卖师快要喊出“第三次”的关键时刻,昆明这家化工企业再次举牌把价格加到了3500元/吨。
僵持之后,昆明这家化工企业以3500元/吨的价格,获得了这1300吨的“问题油脂”。拍得“问题油脂”后,昆明这家化工企业竞买人面对记者的采访,对公司的有关情况一概谢绝回答,就连公司名称也不愿透露。特别是市民所关心的这1300吨的“问题油脂”的用途和流向,更是不愿透露半句,只是含糊地说:“用来加工成化工产品”。
监管空白
拍卖公司是否有监管权力
晚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拍卖会竞买须知》,拍卖成交后,拍卖会前交纳的保证金作为成交后标的物使用情况(标的物不得以原状二次流入社会,只能生产生物柴油即脂肪酸甲酯,严禁作为食品油及生产饲料流入市场)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于标的物合法使用完后全额无息退回。拍卖成交当日须交纳50%的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佣金(先以1300吨计算,最后按实际过磅吨位数结算多退少补),余款于实际过磅完成后按实际吨位数在两个工作日内付清。
也就是说,拍卖出这1300吨“问题油脂”后,由拍卖公司负责监管。那么,拍卖公司有监管执法的权力吗?
《拍卖会竞买须知》规定:拍卖成交后,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标的物的交割时间为买受人在20天内必须将标的物移交完成。相关部门解释说,这1300吨“问题油脂”,必须在3个月内全部加工生产,由拍卖公司负责人监管所拍“问题油脂”的流向追踪和监管。拍卖会前交纳的保证金作为成交后标的物使用情况的保证金。那么,拍卖公司有监管执法的权力吗?而且,除了缴纳“保证金”外,还有没有相关监控措施?
市民声音
地沟油不能一拍了之
“拍卖地沟油,真是闻所未闻的事情,反正总是过不了心理这个坎?”“地沟油是垃圾,垃圾不是商品,就不应该采取市场机制,应该是计划机制,地沟油才能得到控制,否则就存在重返餐桌的危险。”晚报记者在随机采访中,众多市民都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维镖认为,作为市民深恶痛绝的地沟油,本来在市民心理上就已经有了烙印。对公安部门查扣的地沟油进行公开拍卖,一般人的心理上是有抵触情绪的。特别鱼龙混杂的竞买人,难免要引起争议。特别是竞买后的单位和个人,谁来监督地沟油的最终去向,这也是有关部门应该考虑的,而不是一拍了之。
晚报记者了解到,地沟油被公安部门查扣后如何处置,政府部门还没有作出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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