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聚焦海口>原创>

海口海事法院成功调解2宗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2-09-29 10:41

  海口网9月29日消息(记者王仓春 实习生吴坤燊 通讯员 黄斯)29日记者从海口海事法院获悉:海口海事法院成功调解两宗案情较为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两宗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2011年3月,海南省两家花卉公司分别委托厦门某货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公司)代办向日本出口三集装箱新鲜菊花的相关手续。厦门公司接受委托后,向台湾某海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公司)预定了舱位并于同年3月12日安排发货。发货的前一天(即3月11日),日本发生9.0级地震和海啸。为此,货物抵达日本后,一直无法联系到指定收货人。鉴于此,海南两公司遂发出弃货声明,台湾公司根据托运人的弃货声明于当地办理了弃货。后因各方对所需的滞箱费、处理费等费用数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垫付了相关费用的台湾公司于今年4月18日起诉至本院,要求海南两公司及厦门公司分别向其支付人民币41.8万和22.2万余元。

  海南两公司及厦门公司认为,日本3.11大地震构成不可抗力,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其可免责,且台湾公司的弃货费用应向日方收货人主张。此外,海南两公司还认为,厦门公司在办理货运中具有过错,未将日本地震情况及时告知托运人,导致其出口花卉全部损毁。庭审中,三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互不退让。

  庭后,合议庭克服了当事人分隔三地、联系不便、集中调解则成本过高等不利因素,主动为三方架起电话调解的桥梁,努力推动各方当事人调解。法官调解中指出,弃货费用已实际发生,海南两公司在此次出口贸易中亦遭受重大损失,大家应该多换位思考,互相理解,也可为今后继续合作奠定基础。经过多次反复调解,最终促使各方达成了分别由海南两公司向台湾公司支付2万元和2.5万元的和解协议,使损失承担合理化,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来源:海口网] [作者:王仓春 吴坤燊 黄斯] [编辑:李昕昕]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