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期间,针对少数私家车主出险时未及时报案理赔,一些自称能通过“代撞”帮车主事后理赔的业务也随之出现。采访中,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代撞”骗保现象逐渐增多。法律人士认为,“代撞”骗保,不仅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而且一旦骗保成功则构成保险诈骗罪。
“十一”黄金周期间,机动车发生小刮碰等交通事故较为常见,由于在外地理赔较麻烦或因刮碰产生的损失不大,因此有些驾驶员没有当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而是事后自行处理。记者日前调查发现,目前“代撞”行业异军突起,不仅网上帖子满天飞,而且街头也常见相关内容的野广告或小招贴。
昨日下午,记者在青泥洼桥附近根据一张路边野广告同“代撞人”张先生取得联系,对方表示自己在保险公司和汽车修配厂都有熟人,可以通过“代撞”来帮车主向保险公司骗保,“解决以前的刮碰旧伤或老化的零部件维修问题”。他告诉记者,已经帮好多人处理了异地车损。当记者询问费用是多少时,对方表示为保险公司赔付金额的15%。
据某财产险公司车险理赔相关负责人杨先生介绍,目前通过“代撞”来骗保的现象逐年增多,主要是异地出险未及时理赔。“由于一些车主没有保不计免赔险,因此修车费较低时,无法取得保险公司赔偿。”他表示,保险公司发现“代撞”行为时通常会采取两种做法:骗保未成功的,通常不会报警;骗保成功的,如果对方坚持不肯退款,则会报警。
记者了解到,汽车修配厂的利润主要有两块:首先是工时费,通常可达30%;其余的是材料费。少数汽修厂会通过“代撞”对事故车辆维修做手脚而牟利一方面报损,向保险公司索要更换零部件和维修的费用;另一方面将出问题的零件修理一下,或换一个低价的组装甚至劣质部件。“代撞”骗保的材料费利润可以提高50%~300%。
大连利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安佳表示,“代撞”骗保涉嫌犯罪。对“代撞手”而言,若因伪造现场被交警揭穿而没能获取事故处理单,也就没能进入保险理赔环节,因此不构成骗保的结果。“但他们擅自毁坏客户的汽车,并造成道路设施损坏或他人车辆损坏,这已经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拿到事故处理单进入理赔环节,则将涉嫌保险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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