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0日消息(记者王玲 通讯员余荣标 霍中园)一人提供店内保安、收银详细情况,一人负责“持枪”控制住店内保安和服务员,一人将收银台、保险箱钱财洗劫一空,一人开车负责接应逃走。近日,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参与进店抢劫的白沙籍男子韦某丰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韦某可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至此,这个持玩具枪抢劫案团伙的4名案犯全部获刑。
找足疗店原保安踩点
2011年1月26日,春节将至,手头拮据的韦某丰、韦某可两兄弟想起此前一起喝酒时老乡陈某曾说过,其在海口市南沙路一家足疗店做保安,该店营业额每天都在万元以上,遂起了抢劫之念。两人与陈某联系后得知,陈某已辞掉了足疗店的工作。在向陈某了解完足疗店的上下班及财物位置等详细情况后,两兄弟便找到老乡朱某亮商议抢劫一事,同样没钱过年的朱某亮一听便答应了。2011年1月26日14时许,3人驾车从白沙来到海口,伺机抢劫。
玩具手枪刷黑漆作案
到海口后,3人先去海口花10元钱买了2把玩具手枪。据后来3人交代,3人所买枪支为银色玩具枪,为使玩具枪看起来更像真枪,3人用黑色油漆将玩具枪通体刷成黑色。
随后,3人将车开到南沙路附近准备作案。2011年1月27日凌晨2时30分,3人开车来到足疗店门口,朱某亮、韦某可蒙面并持仿真枪进入足疗店内,并用仿真枪控制住店里的收银员、服务员、保安3人,并将他们关进洗手间里,由韦某可“持枪”看管,朱某亮直奔柜台寻找钱财,并强迫收银员打开放置在收银台处的保险箱,用黑色塑料袋将收银台和保险箱内的所有钱财全部装走,共劫走18000元,得手后,3人迅速逃离现场。
警方顺藤摸瓜擒劫匪
接案后,警方经现场勘查发现,劫匪对店内情况有一定了解,于是离职保安陈某被警方锁定。经审讯,保安陈某如实供述了伙同韦某丰、韦某可、朱某亮抢劫的犯罪事实。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2011年4月25日,朱某亮主动向警方投案。2011年10月22日,韦某丰被抓获。2011年11月20日,韦某可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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