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5户拆迁户的房产证跑了七趟还不够,此事被当地媒体曝光
温州一房管所正副所长均被免职
注销5户拆迁户的房产证,要跑几次房管所?
温州龙湾区城市东片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拆征科一名工作人员,亲历后得到的答案是,“跑了7趟,手续还得审审看?”
眼下,温州正着力破解“小鬼难缠”等软环境问题,这件事经温州本地媒体曝光后,成了反面典型。
温州市纪委、市住建委介入调查后,联合作出6点处理意见,包括免去永强房管所正、副所长职务,两名窗口工作人员(临时聘用人员)辞退处理等。
看似简单的手续,跑了7趟引出一串问号
据温州当地媒体报道,前段时间,因要拓宽河道,龙湾区海滨街道蓝田村5户村民的房子被拆迁。
上述指挥部拆征科工作人员王良才,接到了一项任务,就是尽快帮这些拆迁户,注销土地证和房产证,因为,拆迁户还急等着办理新的土地证和房产证。
从今年9月10日开始,王良才先后7次到永强房管所3号窗口办理手续,结果每次都被告知材料不齐。
第1趟,9月10日上午,该所3号窗口办事的女工作人员说,王良才提供的材料不齐,而且填写的表格还要盖公章等。
9月11日,第2趟,说是表格填错了。由于公章还是没带,再次无功而返。
如果说前两趟,因为没带公章等原因,这手续没办成,还算情有可原,那么,接下来的几趟,这手续办得就像“挤牙膏”一样,看着真不靠谱了。
9月12日,第3趟,“3号窗口”说,还需要拆迁户身份证复印件。王良才纳闷,之前为什么不说清楚?
9月13日,第4趟了,对方又提出,其中一户拆迁户,夫妻双方各有一本房产证,除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要户主妻子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第5趟,9月14日,材料补齐,房管所也收了,但工作人员这时却说,“停电了”,无法开回执单,让回去等电话通知。
不曾想,这个电话通知,足足等了10来天,直到9月25日,王良才又去了趟房管所。这次他得到的回复是,“这段时间很忙,没空开回执单。”
9月28日下午3点,记者陪王良才,跑了第7趟。3号窗口一名戴黑框眼镜的女工作人员,这次又提出,还要补5份“注销登记询问笔录”等,而且“拿回来我们还要审,审出来有什么问题,我再打电话给你。”
至此,“跑了七趟,手续还得审审看?”,终成现实。
不少网友觉得,如此“公对公”办事况且这么难,难怪老百姓会埋怨一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
类似注销手续真的这么难办?要知道,9月10日上午,王良才先去了土地部门,很快就办理了拆迁户土地证的注销手续。
采访中,记者还拍下了该所其他一些场景,比如,一名窗口工作人员悠闲吃零食等。这或许也在说明,“事难办”的背后,才真正让人深思。
温州市纪委和住建委联合查处,连夜作出6点处理意见
上述事件曝光后,除了引发网友讨论,也引起了温州相关部门重视。
公开资料显示,温州市纪委(监察局)、市住建委和龙湾区纪委(监察局)等部门,介入调查后,认为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报告称,永强房管所3号窗口经办人员孙洁,确实存在没有有效书面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以及在审核申报材料过程中,存在不认真、不仔细等问题。
另外,9月28日当天,永强房管所窗口工作人员还存在林罗赛(女,临时聘用人员)吃零食的问题;戴靖(男,临时聘用人员)工作不在状态的问题(在窗口伸懒腰)。
1、责成市房管局龙湾分局在当天下午下班之前,办结当事人有关房产权证的注销手续。
2、由龙湾区纪委撤销永强房管所的“区级基层满意站所”称号。
3、市住建委对市房管局龙湾分局作通报批评,扣发该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两个月的绩效奖,年终不得评优。
4、免去永强房管所正、副所长职务,调离岗位。
5、对临时聘用人员孙洁、林罗赛予以辞退处理。
6、对临时聘用人员戴靖予以通报批评,留观后效。
另外,温州市房管局龙湾分局也作出了整改措施:指派一名副局长到永强房管所蹲点督促整改,利用一个月时间,每周一个晚上组织分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业务、政策法规等知识,并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承诺办事制、否定报备制等效能建设十项制度。
这件事已成“反面典型”,温州市住建委召开作风纪律整顿大会
昨天下午,温州市住建委还特意召开了作风纪律整顿大会。
可能是永强房管所正、副所长已被免,大会上安排给“永强房管所”的席位,一直空缺。
一名知情人士称,被免职的正、副所长,已降为一般工作人员使用,而该所的新所长很快也会到位。
会上还传出消息,“跑了七趟,手续还得审审看”这件事,已被温州市作为百日攻坚作风建设的反面典型。
温州市住建委昨天还出台了“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当中列出,类似“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有其他不作为行为的”,以及“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以及其他有损机关和公务人员形象行为的”等10多种行为,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免职和辞退;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