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2日消息 为规范三亚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推进三亚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亚市教育局日前制定了《三亚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中明确指明,严管中小学学籍,学校不得划分快慢班、重点班和实验班。
《暂行规定》要求,三亚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名次,不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和实验班。新生入学分班建立学生纸质档案,并名单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学生的学籍号由学籍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学籍号一经编定则固定不变。
义务教育阶段不办理借读手续,普通高中借读按有关要求办理借读手续。借读生应按我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借读费。毕业年级一般不办理转学、借读。从外省转入三亚的普通高中学生需报省教育厅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省外转入三亚的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到三亚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学籍转入三亚又不在三亚就读的,取消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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