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5日消息 一对血浓于水的同胞兄弟,却随着财富的到来,亲情被逐渐吞噬。在海南投资发展20多年的方家两兄弟,未按19年前签下的一份协议执行,双方因巨额利益最终反目成仇。
哥哥不履行协议气坏弟弟
据弟弟小方介绍,海南建省初期,他跟随哥哥一起来海南开公司,1993年,他与哥哥签署了一份“协议书”,内容为:哥哥大方将其所在海南某房产公司股份51%份额中15%的利益转让给他,之后他不再在该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再管理公司任何事情,仅作为该公司的“受聘董事”,享有每个月6000元港币的待遇,交际费每月10000元人民币等。
小方称,当时协议签订时,哥哥大方仅以公司出面,并象征性地付了半年的钱款,之后再也没有给过他一分钱,这激起他强烈的不满。在讨要2年未果的情况下,1996年,他毅然将哥哥告上了法庭。1997年6月,海口市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书裁定,小方确实在海南某房产公司股东大方51%的股份中占有15%的份额。
“但他根本没有执行。”自此,小方与哥哥便极少联系。15年来,他与哥哥仅因父母辞世匆匆见过面。小方称,多年来,他与哥哥虽然不见面,却仍在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多种途径与他间接联系着。无意中得知,哥哥2010年将他所在海南某房产公司的所有股份全部转让出去了,收益亿元以上。他认为,他占有哥哥在该公司15%的股份,那么,哥哥转让股份,他应该按照比例得到收益,便向哥哥索要,但哥哥却坚决不给。
哥称弟弟违反协议前提条件
今年10月11日,他带着爱人前往哥哥在海口的住处再次索要,而15年来的这个第3次见面,却听到哥哥称“从此断绝兄弟关系”,随后被赶出家门。“亲哥哥怎能如此背信弃义?”小方说,自从成“受聘董事”遭遇哥哥翻脸不认账以后,他待业至今,频繁从居住地广州往来海口,专门向哥哥讨要股份款。
“他已经不是我弟弟了!”提到与弟弟的纠纷,今年已66岁高龄的大方怒称。据大方称,当年,小方从香港的就职单位离职后一直没有工作,作为哥哥,他便聘请弟弟在自己的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放权给小方,帮助他经营管理公司。但因为小方自身能力有限及出现不妥善的个人行为,引起当时合作方的强烈不满。合作方提出,小方离职是继续合作的唯一条件。无奈之下,他与弟弟签署小方提及的那份赠与协议书,协议书写明包括“出现伤害大方个人及其经营公司的言行,协议自动失效”等3个前提条件。
“签署协议后,小方却开始在海南台商圈和亲朋好友之间,以我侵占他的股权等言语大肆诋毁我的名誉,给我个人和公司带来严重伤害!”大方说,小方如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当初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他便没有继续履行当时签署的赠与协议。
兄弟情被金钱吞没
大方说,2010年,小方再次将他告上法庭,要求他按照协议付给他所谓的工资。“虽然法庭按照协议判给小方百万劳动报偿,我坚决不服,但听法官说,小方已经满头白发,生活艰难。顾念亲情,我便没有上诉,当即给小方付了全款。”大方说,对这个已经让他感到心死的弟弟,自己已经尽到所能承受的忍让限度。
之后,因身体原因,他决定,将海南某房地产公司的股份转让出去,确实有一笔可观收益,但至今只到账一笔。如今再次面对弟弟苦苦纠缠,他感到无法忍受。“如小方出现造谣诋毁他的名声,或者敲诈勒索等任何行为,他将报警处理。”大方如是称。
如此,两兄弟血浓于水的情感,被金钱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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