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与消费者纠纷依然未果 卖场人员表示售出变质食物与工作失误有关
本报12日报道一消费者称食用沃尔玛阳光新路店售出的变质肉食后患病的情况。14日,沃尔玛方面表示售出变质肉食与其工作失误有关。但就赔偿等相关问题,消费者和卖场方面至今仍未达成一致。《沃尔玛阳光新路店出售变质肉食》一文发表后,沃尔玛超市的食品安全状况一时引众多消费者关注。一个大型卖场为何将变质肉制品出售给了消费者?对此,14日沃尔玛方面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这是卖场日常管理失误导致,相应货物的巡检做的不到位,没有发现该变质肉食并将其及时下架。
目前,有市民质疑这折射出沃尔玛阳光新路店食品质量管理机制的缺位。对此,该负责人仅表示,本报报道后,相关工商所人员已经到店检查,也已经收集现场证据。在该工商所处有对卖场工作制度、现场情况等的检查记录。
据该负责人透露,目前消费者李先生并不同意走法律程序,也不接受工商部门的调解,并且提出较高的赔偿数额。
之后,李先生称昨天下午其本人、沃尔玛阳光新路店及肉食厂家相关负责人已见面,但针对相关问题尚未达成一致。他说:“沃尔玛方面提出一个赔偿方案,我认为对方应先作出书面道歉以及情况说明,对此沃尔玛方面没有明确表示同意,仅称需要向领导汇报,因此我没有同意其赔偿方案。”对于沃尔玛相关负责人对其“不走法律程序,不接受工商调解”的说法,李先生予以否认。他指出,在向本报反映前,他已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向工商部门反映此事,并提出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对于李先生的说法,沃尔玛方面负责人回应,李先生提出的赔偿额及其他要求在有关工商所的调解记录中可找到,进一步情况只能向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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