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7日消息(记者 林菲)“眼看着新家快装修好了,我们却住不进去。”家住祥和小区的符先生向本报反映,由于规划局的两份文件“打架”,导致投资商无法开展祥和小区危旧房改造的二期工程,他们百户即将搬入一期新房的居民也无法入住。对此,市规划局回应,三份文件并无矛盾,问题出在开发商出示的土地证上。
市民:新家装修好了却不能住
市民符先生是原海口市化工二厂破产企业的下岗职工,居住在1995年单位建设的集资房祥和小区中。他称,如今小区中的三栋楼房都破旧不堪,一遇大雨,外墙砖片就剥落,屋内则是漏水,所以他们对即将要搬入的新家十分期盼。“我的新家已经装修得差不多了,但很可能要中断了。”符先生说,开发商建设的第一期安置保障房可以安置106户居民,大家的房子都装修得差不多了,可是开发商拿不到二期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可能要把一期的工程也停了。
开发商:文件“打架”导致规划证领不到
负责祥和小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开发商是椰泰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了安置住在祥和小区3栋旧楼里的106户居民,与投资商丰鹏公司一起开发建设两栋名为“祥泰家园”的经济适用房。椰泰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林先生称,这106户居民已经计划安置在一期的楼房中,后来考虑到还有500多名职工没有住房,公司便根据保障房政策向市住建局申报了二期283套经济适用房,并得到了市规划局同意按控规调整容积率的答复。
林先生展示了三份来自市规划局让他们疑惑的文件,一份为《关于祥和小区规划指标相关情况的复函》,印发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内容显示项目首先安置原破产企业内部职工和危旧房拆除户,“否则超出部分应依法缴纳市政配套费和增容费。”但另一份则是由市规划局政务窗口开具的《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缴纳二期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共4868679.2元,日期为2012年8月30日。而2012年9月11日印发的《关于祥泰家园(二期)项目规划许可有关问题的函》中则要求公司要完善增容手续后方可领取建设规划许可证。林先生称,这么一来要突然缴纳一大笔费用,工程不得已只能拖着。
规划局:问题出在开发商土地证没有办妥
16日,记者找到市规划局经办此事的工作人员李先生,他告诉记者,后期的两份文件与之前的文件并无矛盾之处。李先生称,当初椰泰公司申请增加容积率时,使用的是祥和小区最初的土地证,土地性质为划拨地,但实际上该小区已经在2010年将土地变性成为了出让地,出让地增加容积率是需要向国土局缴纳增容费的。他称,该公司在今年8月来领取建设规划许可证时,才出示了今年5月领到的新土地证,如此规划局就不可能按照原来的政策办理此事。至于对祥泰家园二期项目征收市政配套费的通知,李先生解释,对于非政府扶持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他们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先缴纳市政配套费后,再由公司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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