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与异地高考、取消高考户籍限制的呼声相伴,反对的声音也一直存在,大都来自高等教育优质资源丰厚、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区。专家认为,异地高考改革正是使教育向着大的公平方向发展,是大势所趋,势必要打破地方利益的垄断。
“门槛”设定>>地方政府是关键
按照教育部日前的有关通知,各地应在年底前出台异地高考相关方案细则。“这其实是把制定政策的门槛,下放给地方政府了。”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微博)认为,制订异地高考方案牵涉到三个平衡,即本地户籍人口和非本地户籍人口的高考利益平衡;本地教育资源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教育需求的平衡;开放异地高考与防止高考移民的平衡等。“要解决好这些平衡,就需要意见交锋、利益博弈的平台;要制订合理的异地高考门槛条件,必须建立起让公众参与博弈的决策机制。”
“没有这样的民主决策过程,由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拍板制订的异地高考方案,很可能既得不到户籍人口的支持,也难以满足进城务工人员的诉求,结果是两头不讨好。”熊丙奇说。
山东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志业认为,“涉及了谁的利益谁就跳出来反对,改革就无法进行了。改革是个调整利益的过程,只要向着大的公平方向发展,就势必有少部分人要做适当的牺牲。”
<<专家支招全国统考,自主招生
熊丙奇认为,在方案出台过程中,异地高考问题被人为地复杂化了。“既要推进异地高考,又要维护现行高考制度,保证地方高考利益,异地高考当然十分复杂。”他说,如果从根本上改革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熊丙奇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做法,一是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统一录取;二是全国统一考试、高校自主招生。
相对而言,熊丙奇更赞成后一种做法,因为第一种做法进一步强调了分数在录取中的重要作用,会加剧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再就是我国各地的教育资源并不均衡,不发达地区的教育落后,学生的竞争力会受到影响,难以和发达地区的学生竞争,虽然消除了“高考移民”,还是会出现“教育质量移民”。而第二种做法,首先符合我国高考改革的方向,可以打破一考定终身格局,并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其次,高校在录取中,可以结合考生统一考试成绩、中学学业成绩、大学面试考查和地区教育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录取,尤其是可以通过地区教育因素,校正各地的教育质量差异,实现地区间的高考录取实质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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