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证明自身“清白”,主动交出他人的举报信,但终究没能掩盖住事实的真相。近日,经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北仑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洪飞有期徒刑六年。姜某因涉嫌行贿罪也被北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2年10月23日《检察日报》)
有哲人说过,不能抗拒诱惑之人必将发生悲剧,不能克制自己之人终会失去自由。所以,世上黄金虽宝贵,为官清廉价更高。遗憾的是,在这一点上,王洪飞没有弄清楚,更没有想明白,最终只有成为“贪欲无度,牢狱自筑”的典型,这是毋庸置疑的。
现年52岁的王洪飞自2001年任宁波市北仑区某街道党工委委员以来,一直负责工程建设、旧城改造等工作。案发前,担任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北仑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通读整篇报道,笔者感到最吸引眼球,也最值得我们警思的,就是其中的一个细节:
拆迁户姜某为了使自己的违章建筑也能拿到额外补偿款,送给王洪飞3万元现金,便很快拿到了35万元安置补偿款,但认为太少,两人为此争吵了几句。姜某随即拿出一封举报王洪飞的信件,让他好好考虑考虑。王洪飞看了姜某的举报信后,心里很害怕,可他转念一想,收钱的时候只有自己和姜某在场,只要自己坚决不承认,谁也没办法查出真相。
于是乎,为示“清白”,王洪飞特意把举报信的内容念给办公室其他人听,并打电话叫街道办事处领导过来,把这封信交给对方保管。直到今年2月,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找王洪飞谈话时问起收受贿赂款之事,王洪飞依旧坚决否认。可最终的结果是,经检察机关侦查证实,王洪飞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收取姜某等人贿赂款共计16万余元。正所谓“一文虽微,能污清白人格;万金加昂,难收公道人心。”王洪飞必然要为此付出沉痛的代价。
然而,掩案沉思,笔者感到,王洪飞为表“清白”当众念举报信,其本身就是一封“举报信”,不仅让人们完全见识了贪官“变色龙”般的狡猾和丑态,也让人们认知了《红楼梦》中的一句名言:“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想想看,王洪飞当众念举报信“展示”自己的“清白”,企图以“变色”蒙骗组织、蒙骗群众,可他恰恰忘了“纸里是包不住火的”,不管他的“变色”的“技能”达到怎样炉火纯青的地步,伪装的就是伪装的,欺骗总是会被识破,总是逃不过正义的火眼金睛,终究都会被彻底剥去其清廉的“画皮”,以泪洗面来谢幕。王洪飞的今天就是最好的佐证。
但是,王洪飞当众念举报信的“发明”,也从另一个侧面警示我们,在新的形势下,腐败者的腐败手段越来越多,越来越隐蔽,越来越狡猾,反腐败的道路还很漫长而曲折。面对日渐“聪明”的贪官,我们的反腐软件与制度防火墙必须要不断升级,这样才能识破画皮,看清本质,使别有用心者有所忌惮,让“变色”贪官无处可遁、无路可走。(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