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后驾车,嘉禾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乡财局局长雷激丢掉了官职;因午餐饮酒,郴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四大队教导员陈勇、桂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郭晓奎等被全市通报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10月24日,郴州市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办公室)对上周展开的作风整顿专项明察暗访情况进行了通报。两名公职人员因酒后驾车被免职;十余名违规午餐饮酒公职人员被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10月16日至18日,活动办公室组织6个小组,对7个县市区、2个乡镇、13个单位进行了作风整顿专项明察暗访。据统计,在查访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共11个,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共16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普通干部9人,临聘人员2人。而查访的情况显示,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午餐饮酒现象仍比较严重,公职人员酒后驾车的情况仍然存在。
查访过程中发现,郴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四大队教导员陈勇、民警杨小华、司机罗建全和桂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郭晓奎,民警黄健康、黄桂雄、黄星宇、北湖区国税局五岭分局副局长李香萍、工作人员吴增刚、侯俊华、樊立文、钟永林、何少辉午餐饮酒。汝城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黄开分午餐饮酒,而且下午上班时间在办公室打瞌睡。而嘉禾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乡财局局长雷激,嘉禾县一中高中部一年级副主任刘红星则有酒后驾车行为。依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即省“八条规定”)和《郴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关于“五个一律免职”的通知》,活动办公室作出了处理决定:
对酒后驾车的雷激和刘红星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免职。对午餐饮酒的陈勇、杨小华、罗建全,郭晓奎、黄健康、黄桂雄、黄星宇,李香萍,吴增刚、侯俊华、樊立文、钟永林、何少辉等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书面检查。对午餐饮酒、并在上班时间打瞌睡的黄开分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诫勉谈话。
活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接下来,郴州市还要进一步强化督察,杜绝各类作风违规行为。特别是针对比较普遍的公职人员早午餐饮酒等现象,将加强督察,保持明察暗访和问责处理的常态化;对公职人员的酒后驾车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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