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小偷揭传销,可换积分消费?
来源: 华西都市报 作者: 时间:2012-10-26 16:40
“警方与商家联动,拿出奖金、财物及折扣券,让积极分子向社会热心奉献的同时,能享受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回报。”10月25日,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对外宣布,在该市警务系统首创社会服务与管理“积分制”,警方制作钻石、金、银及铜积分卡,首批发放给狮南社区的28名热心群众,大家通过做好事“积分”,生活中可持卡在辖区超市、饭店等处享受折扣优惠。(10月25日中新社)
@飞鸽:这种“积分制”,挺好的嘛!能调动民众与警方互动的积极性,总比没有回馈好。
@龙眼:执法就需要全民联防、警群互动,将民众也纳入到防盗防传销的网络中来,是靠谱做法。
@迷惘哥:鼓励民众见义“智”为是好事,但别盲目地怂恿他们冒险。打击小偷、揭传销,都是附带着一些风险的。
@联播体:头一次听说,抓小偷还可以换积分,有打折扣消费的好处。不过效果咋样,不妨乐观其成。
@元方:这不会是警方替商家做促销吧?折扣券的来源,不能没个说法。
@灰菇凉:物质激励,确实能唤起民众的能动性。但应该鼓励他们因情况制宜,不能连生命安全都不顾。
(摘自新浪网友发言)
(编辑:郑克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