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脚畸形,小飞燕只能靠“爬”
小飞燕内翻畸形的脚
10月10日,在公众视野中消失了三个多月的丐童“小飞燕”和其“养父”王军现身海口明珠广场前的大英天桥继续行乞,并且“小飞燕”双脚受伤。在热心市民的举报下,记者、120医护人员、海口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先后赶到现场救助。伤口包扎完毕后,王军拒绝了救助站可以提供买车票回家和住院治疗的建议。
2011年2月,一场由公安、民政、琼豫两地媒体、医院、社会爱心人士等多方共同介入的丐童“小飞燕”救助行动至今让人记忆犹新。在各界的努力下,2月19日“小飞燕”踏上了的返乡之路。然而,一年后的2012年6月,“小飞燕”却突然重返三亚行乞,引起舆论哗然,为了躲避关注,9月17日他们悄悄辗转来到海口。
一个市民不愿看到的事实呈现眼前:社会干预无力,救助束手无策,带伤的“小飞燕”被重返乞讨,“养父”王军对媒体的公开承诺最终食言。为什么强大的社会干预和救助,却依然无法阻止丐童“小飞燕”回流乞讨的现实?时至今日,这样一个巨大的问号落在了众多关注此事的市民心中。
【最新事发现场】
怕在三亚被“关注”“小飞燕”辗转海口行乞
10月10日下午四点,“小飞燕”和她的养父王军乞讨的身影,出现在了海口市明珠广场前的天桥上。“小飞燕”两只脚踝的伤依然没有好转,溃烂严重。
一位好心的市民路过,看见了小飞燕脚上的伤,于是拨打了120以及海口市救助站的电话。随后,这对父女被送到了海南省农垦医院东湖分院。
“‘小飞燕’的脚是先天畸形,内翻,双脚外脚踝严重溃烂,表面已有组织坏死的迹象。”护士长小兰说。
当晚,医院为“小飞燕”做了简单的包扎,并为父女俩提供了免费晚饭。由于王军拒绝了救助站的救助,医院表示可以留下父女俩,但是王军表示自己在海口有“家”。
当晚21点左右,王军带着“小飞燕”回到了自己的“家”——位于海口市府城博雅路内的一处出租屋。
今年9月,王军和“小飞燕”从三亚来到海口,在9月17日交了房租,王军说,这里是今年他在海南的第二站,第一站是三亚。
王军家的房间不大,里面除了一张床,一个崭新的蚊帐外,其他几乎什么都没有。
在他们的床上,铺上了很多硬纸壳,王军说,由于小飞燕曾经患有脊柱下裂,没有治好,大小便都没有什么感觉,所以小飞燕经常会尿床。
“我每天都给她洗,给她换上干净的‘尿不湿’,一个‘尿不湿’就是30元。”
三亚曾经是王军与“小飞燕”多年行乞的地方,之所以悄悄辗转海口,王军坦言不想再被“关注”。
【调查追问】
是职业乞讨?还是“生活所迫”?
王军未能兑现承诺,“小飞燕”再次沦为丐童。
“老乡看到我就问,咋又回来了?我说不回来能干啥?”说起这,王军显得很平淡。
“我也没办法,家里地少,也没啥活干,还得照顾小飞燕,这样下去也没有经济来源,我不能在家饿死吧?”对于再次出来乞讨,王军甚至并不认为是错误的,“这是生活逼迫啊!谁不想待在家里啊?”
这到底是真的是王军所说的“生活所迫”,还是他职业乞讨的需要?
解读王军的行为,让一些接触过他的人很难形成一个定论:一方面利用“小飞燕”进行乞讨,一方面对孩子也很贴心照顾。
带残疾养女乞讨,是照顾她还是利用?
王军出生在1958年,妻子已经去世好多年,有三个儿女,大女儿已经出嫁;二儿子在郑州打工,一个月工资有一两千块钱。三女儿在一所职业技术学校读书,“每年的学费都是好几千”。
王军说,我收养的“小飞燕”患有双足畸形症,肛门脓疮等病症,她不能像正常幼儿一样行走和大小便。虽然“小飞燕”不是自己亲生的,但是小飞燕作为“在一口锅里吃饭的人”,他不能抛弃她。
这也被王军认为是可以顺理成章拿“小飞燕”来乞讨的理由。
“这样也赚钱了,也照顾这个小孩(小飞燕)了,抚养了她,也顾家了。如果在家里,我又找不到活干,啥都没有。在这里过生活,有衣,有房,还可以照顾了她。”对于利用“小飞燕”来乞讨,王军并不以为难堪,“我又不是管人家要,我只是在那里坐着。我给她还准备了一个板车,她坐着累了,还可以躺着,可以休息一下。”
据之前采访的媒体调查,王军带“小飞燕”在三亚乞讨时,旺季一天的收入可以达到100-200元,人少时有时一天几十块钱。由此,他一个月乞讨收入最好时可以达到数千元,相当于一份目前在劳动力市场正常工作的收入。
10月23日,王军带着小飞燕在坡博市场门口乞讨。
常带小飞燕治病是真心疼爱?
一个7岁的小女孩,让她整日在街头乞讨,王军说:“这也不公平,但是这样是没有办法的选择。”所以他更“疼爱”小飞燕了。“我在这个孩子身上操的心,比我那三个孩子总的还要多。”
由于“小飞燕”曾经患有脊柱下裂,大小便经常失禁。“小便是有点感觉的,但是大便就不怎么知道了。”“小飞燕”眨着眼睛,认真地对记者说。
“感觉他们的感情很好,他爸爸也很照顾这个小孩。”这是省农垦医院东湖分院护士长小兰对这对“父女”的印象。小兰说,对于医院提出“小孩要静养,换药,不能去乞讨了,这样才有助于伤口的愈合”的治疗方案,家长就不配合了。
王军也多次带“小飞燕”去就医。
2011年,从三亚回到河南老家后,带着三亚市民的捐款,王军还带着孩子去北京为孩子看病。用他的话说,为什么选择来海南乞讨,也是因为“这边天气暖和。上次冬天回家,她脚就被冻伤了呢。”
有3个子女为什么还执意收养女童?
据王军介绍,在河南老家,王军也让孩子去村里小学读书,王军则每天负责接送孩子。然而对于读书小飞燕却没有什么渴望,“同学们要打我。”“小飞燕”显得很委屈。
“平时乞讨的时候,人不多了,在路边我就教她写字。”“小飞燕”会写的这几个字便是王军教育的结果。
“怎么又去了啊?”
当听到“小飞燕”又回海南乞讨的消息时,王军河南老家所在地王皮溜镇派出所负责人费明华一阵惊讶。王军所在小厂行政村的村书记王家中也告诉记者:“帮他办了低保后,我也常常劝他不要乞讨了,在家里干干活,帮人盖盖房子什么的,也能赚到钱的,也能很好的生活下去,可是他就是不听。”
费明华介绍,考虑到王军不符合抱养条件,家庭比较困难,同时还有三个孩子,因此无法为“小飞燕”办理办理户口。
没有抚养能力为什么不送福利院?
多次受到救助的“小飞燕”重返乞讨,既然没有能力抚养,为什么不把孩子送福利院?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征认为,不能排除王军是在利用孩子作为乞讨工具,赚取金钱,有职业乞讨的成分在里面。对于小飞燕,应该由民政等相关部门采取救助措施,予以帮助,让“小飞燕”去福利院。
“他这样继续乞讨的话,我们可以考虑将孩子送到周口市的福利院去。”对于王军再次踏上乞讨之路,派出所负责人费明华表示,王军再次出来乞讨没有尽到好好照顾孩子的义务,可以考虑将孩子送到福利院。
“他现在这样乞讨是涉嫌违法的,我们可以联系河南周口市的福利院,并出具证明,与民政部门一起协调配合送到福利院去。只要他一回来,我就办。他这样在外面乞讨,也不好,给我们乡亲丢脸。”与此同时,王皮溜镇民政所的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他们也曾多次劝告王军不要乞讨,“但是他就是不听。”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如果派出所可以出具相关证明,他们可以协调将孩子送往周口市福利院,让孩子脱离乞讨路。
然而在采访中王军说认为,一个月低保一百块钱不到,连孩子的尿不湿都买不起,咋个生活?
带收养残疾女童乞讨就没有办法管吗?
有网友提出,可以考虑实施“流浪儿童国家强制收养制度”。他们建议政府部门强制收养这类儿童,剥夺其监护人的监护权,由国家统一抚养,让他们回到课堂,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福利院可以强制收养“小飞燕”吗?记者采访中得到否定的答案。
海口市福利院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只能采取动员、劝说等方式,劝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或者回家,因此要尊重乞讨者本人的意愿。
他说,“小飞燕”的情况应该回到当地民政部门,并由当地民政部门送往福利院等机构。送去福利院之后,她可以享受相关政策,接受疾病治疗,以及入学机会。
“而职业乞讨者往往都不会接受救助,那样的话,就阻碍其赚钱了。”该工作人员也坦陈了一个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尴尬现实。(记者林莹敖坤)
10月10日,在公众视野中消失了三个多月的丐童“小飞燕”和其“养父”王军现身海口明珠广场前的大英天桥继续行乞,并且“小飞燕”双脚受伤。在热心市民的举报下,记者、120医护人员、海口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先后赶到现场救助。伤口包扎完毕后,王军拒绝了救助站可以提供买车票回家和住院治疗的建议。
2011年2月,一场由公安、民政、琼豫两地媒体、医院、社会爱心人士等多方共同介入的丐童“小飞燕”救助行动至今让人记忆犹新。在各界的努力下,2月19日“小飞燕”踏上了的返乡之路。然而,一年后的2012年6月,“小飞燕”却突然重返三亚行乞,引起舆论哗然,为了躲避关注,9月17日他们悄悄辗转来到海口。
一个市民不愿看到的事实呈现眼前:社会干预无力,救助束手无策,带伤的“小飞燕”被重返乞讨,“养父”王军对媒体的公开承诺最终食言。为什么强大的社会干预和救助,却依然无法阻止丐童“小飞燕”回流乞讨的现实?时至今日,这样一个巨大的问号落在了众多关注此事的市民心中。
【最新事发现场】
怕在三亚被“关注”“小飞燕”辗转海口行乞
10月10日下午四点,“小飞燕”和她的养父王军乞讨的身影,出现在了海口市明珠广场前的天桥上。“小飞燕”两只脚踝的伤依然没有好转,溃烂严重。
一位好心的市民路过,看见了小飞燕脚上的伤,于是拨打了120以及海口市救助站的电话。随后,这对父女被送到了海南省农垦医院东湖分院。
“‘小飞燕’的脚是先天畸形,内翻,双脚外脚踝严重溃烂,表面已有组织坏死的迹象。”护士长小兰说。
当晚,医院为“小飞燕”做了简单的包扎,并为父女俩提供了免费晚饭。由于王军拒绝了救助站的救助,医院表示可以留下父女俩,但是王军表示自己在海口有“家”。
当晚21点左右,王军带着“小飞燕”回到了自己的“家”——位于海口市府城博雅路内的一处出租屋。
今年9月,王军和“小飞燕”从三亚来到海口,在9月17日交了房租,王军说,这里是今年他在海南的第二站,第一站是三亚。
王军家的房间不大,里面除了一张床,一个崭新的蚊帐外,其他几乎什么都没有。
在他们的床上,铺上了很多硬纸壳,王军说,由于小飞燕曾经患有脊柱下裂,没有治好,大小便都没有什么感觉,所以小飞燕经常会尿床。
“我每天都给她洗,给她换上干净的‘尿不湿’,一个‘尿不湿’就是30元。”
三亚曾经是王军与“小飞燕”多年行乞的地方,之所以悄悄辗转海口,王军坦言不想再被“关注”。
【调查追问】
是职业乞讨?还是“生活所迫”?
王军未能兑现承诺,“小飞燕”再次沦为丐童。
“老乡看到我就问,咋又回来了?我说不回来能干啥?”说起这,王军显得很平淡。
“我也没办法,家里地少,也没啥活干,还得照顾小飞燕,这样下去也没有经济来源,我不能在家饿死吧?”对于再次出来乞讨,王军甚至并不认为是错误的,“这是生活逼迫啊!谁不想待在家里啊?”
这到底是真的是王军所说的“生活所迫”,还是他职业乞讨的需要?
解读王军的行为,让一些接触过他的人很难形成一个定论:一方面利用“小飞燕”进行乞讨,一方面对孩子也很贴心照顾。
带残疾养女乞讨,是照顾她还是利用?
王军出生在1958年,妻子已经去世好多年,有三个儿女,大女儿已经出嫁;二儿子在郑州打工,一个月工资有一两千块钱。三女儿在一所职业技术学校读书,“每年的学费都是好几千”。
王军说,我收养的“小飞燕”患有双足畸形症,肛门脓疮等病症,她不能像正常幼儿一样行走和大小便。虽然“小飞燕”不是自己亲生的,但是小飞燕作为“在一口锅里吃饭的人”,他不能抛弃她。
这也被王军认为是可以顺理成章拿“小飞燕”来乞讨的理由。
“这样也赚钱了,也照顾这个小孩(小飞燕)了,抚养了她,也顾家了。如果在家里,我又找不到活干,啥都没有。在这里过生活,有衣,有房,还可以照顾了她。”对于利用“小飞燕”来乞讨,王军并不以为难堪,“我又不是管人家要,我只是在那里坐着。我给她还准备了一个板车,她坐着累了,还可以躺着,可以休息一下。”
据之前采访的媒体调查,王军带“小飞燕”在三亚乞讨时,旺季一天的收入可以达到100-200元,人少时有时一天几十块钱。由此,他一个月乞讨收入最好时可以达到数千元,相当于一份目前在劳动力市场正常工作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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