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王军带着小飞燕在坡博市场门口乞讨。
常带小飞燕治病是真心疼爱?
一个7岁的小女孩,让她整日在街头乞讨,王军说:“这也不公平,但是这样是没有办法的选择。”所以他更“疼爱”小飞燕了。“我在这个孩子身上操的心,比我那三个孩子总的还要多。”
由于“小飞燕”曾经患有脊柱下裂,大小便经常失禁。“小便是有点感觉的,但是大便就不怎么知道了。”“小飞燕”眨着眼睛,认真地对记者说。
“感觉他们的感情很好,他爸爸也很照顾这个小孩。”这是省农垦医院东湖分院护士长小兰对这对“父女”的印象。小兰说,对于医院提出“小孩要静养,换药,不能去乞讨了,这样才有助于伤口的愈合”的治疗方案,家长就不配合了。
王军也多次带“小飞燕”去就医。
2011年,从三亚回到河南老家后,带着三亚市民的捐款,王军还带着孩子去北京为孩子看病。用他的话说,为什么选择来海南乞讨,也是因为“这边天气暖和。上次冬天回家,她脚就被冻伤了呢。”
有3个子女为什么还执意收养女童?
据王军介绍,在河南老家,王军也让孩子去村里小学读书,王军则每天负责接送孩子。然而对于读书小飞燕却没有什么渴望,“同学们要打我。”“小飞燕”显得很委屈。
“平时乞讨的时候,人不多了,在路边我就教她写字。”“小飞燕”会写的这几个字便是王军教育的结果。
“怎么又去了啊?”
当听到“小飞燕”又回海南乞讨的消息时,王军河南老家所在地王皮溜镇派出所负责人费明华一阵惊讶。王军所在小厂行政村的村书记王家中也告诉记者:“帮他办了低保后,我也常常劝他不要乞讨了,在家里干干活,帮人盖盖房子什么的,也能赚到钱的,也能很好的生活下去,可是他就是不听。”
费明华介绍,考虑到王军不符合抱养条件,家庭比较困难,同时还有三个孩子,因此无法为“小飞燕”办理办理户口。
没有抚养能力为什么不送福利院?
多次受到救助的“小飞燕”重返乞讨,既然没有能力抚养,为什么不把孩子送福利院?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征认为,不能排除王军是在利用孩子作为乞讨工具,赚取金钱,有职业乞讨的成分在里面。对于小飞燕,应该由民政等相关部门采取救助措施,予以帮助,让“小飞燕”去福利院。
“他这样继续乞讨的话,我们可以考虑将孩子送到周口市的福利院去。”对于王军再次踏上乞讨之路,派出所负责人费明华表示,王军再次出来乞讨没有尽到好好照顾孩子的义务,可以考虑将孩子送到福利院。
“他现在这样乞讨是涉嫌违法的,我们可以联系河南周口市的福利院,并出具证明,与民政部门一起协调配合送到福利院去。只要他一回来,我就办。他这样在外面乞讨,也不好,给我们乡亲丢脸。”与此同时,王皮溜镇民政所的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他们也曾多次劝告王军不要乞讨,“但是他就是不听。”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如果派出所可以出具相关证明,他们可以协调将孩子送往周口市福利院,让孩子脱离乞讨路。
然而在采访中王军说认为,一个月低保一百块钱不到,连孩子的尿不湿都买不起,咋个生活?
带收养残疾女童乞讨就没有办法管吗?
有网友提出,可以考虑实施“流浪儿童国家强制收养制度”。他们建议政府部门强制收养这类儿童,剥夺其监护人的监护权,由国家统一抚养,让他们回到课堂,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福利院可以强制收养“小飞燕”吗?记者采访中得到否定的答案。
海口市福利院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只能采取动员、劝说等方式,劝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或者回家,因此要尊重乞讨者本人的意愿。
他说,“小飞燕”的情况应该回到当地民政部门,并由当地民政部门送往福利院等机构。送去福利院之后,她可以享受相关政策,接受疾病治疗,以及入学机会。
“而职业乞讨者往往都不会接受救助,那样的话,就阻碍其赚钱了。”该工作人员也坦陈了一个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尴尬现实。(记者林莹敖坤)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