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神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神华矿业)原董事长刘波坤,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及挪用公款罪被提起公诉,涉案金额35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刘波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应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案发后,刘波坤于2011年3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6日被逮捕。因刘波坤案案情重大复杂,检方曾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并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案发后,刘波坤主动退还了两块价值33万余元的玉石。其在北京碧水庄园一套价值869.42万元的别墅及在满庭芳园小区的一套房产被冻结,办案机关已追缴赃款1000余万元。
目前,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 串案
大学同学合谋涉嫌挪用公款
据检方指控,2008年7月间,曾任北京顺昌顺达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霍兴旺,与大学同学、时任新疆神华矿业的董事长刘波坤合谋,利用刘波坤的职务便利,共同挪用新疆神华矿业公款30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经营活动。2011年4月12日,霍兴旺被控制,涉案款案发前未归还。
今年8月7日,霍兴旺涉嫌挪用公款案开庭,霍兴旺当庭否认自己有罪。
合作者送干股感谢董事长
董某,现年42岁,是北京凤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寻求与新疆神华矿业合作时,认识了时任新疆神华矿业董事长的刘波坤。
检方指控,2008年1月至5月,北京凤鼎投资公司在与新疆神华矿业合作开发新疆洪沙泉煤矿的过程中,董某明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仍签订勘探及开采合作合同,并成立新疆洪沙泉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煤炭开采。为了感谢刘波坤在合作中的“帮助”,董某与另一被告人马某商议,在2008年3月20日,二被告人将个人成立的北京安平康泰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安平公司)40%的股份给予刘波坤,并由刘的亲属代为持股。同年5月,安平公司变更为北京安平康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后,在新疆洪沙泉矿业公司占有30%的股份。
10月22日,董某、马某和所在单位因涉嫌行贿罪,在二中院受审。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