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6日下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去年10月5日两艘中国货轮上的13名中国船员在湄公河的泰国流域全部遭枪杀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其首犯、臭名昭著的糯康贩毒集团头子糯康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被判两个死刑,以绑架罪、劫持船只罪被判两个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糯康集团的另两名主要头目桑康·乍萨、依莱和湄公河惨案主凶之一扎西卡也同时被判死刑,凶手之一的扎波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案帮凶扎拖波以劫持船只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
虽然6名被告都是外国人,案发地点在境外,但审判长晏晖法官在宣判词中强调,犯罪嫌疑人系在我国船舶内针对我国公民实施犯罪,依照中国刑法有关规定,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6名被告人进行追究和审判。在审判长宣读一审判决结果后,糯康等6名被告都当庭表示要上诉。
“10·5”湄公河惨案发生在距中国国境200多公里外的“金三角”地区,中国货船“华平号”和“玉兴8号”在泰国水域被武装人员劫持,船上13名中国船员全部遇害并被抛尸入水,案发后在船上发现了8万多克毒品甲基苯丙胺。按照中国警方的描述,该案是我国公安机关侦办的条件限制最多、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最复杂、采取手段最特殊的刑事专案。一名参与案件侦破工作的中国警官说,糯康贩毒集团长期盘踞在湄公河流域老(挝)、缅(甸)、泰(国)三国交界的“金三角”地带,地理和社会环境极为特殊复杂,这个贩毒集团在相关国家经营了很深的关系网,而本案除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外国人之外,还牵涉到糯康集团和泰国少数不法军人的勾结。但必须要把杀害中国公民的罪犯绳之以法的意志和中老缅泰之间深入高效的司法合作战胜了重重困难和阻挠,最终成功抓捕了预谋、策划、指挥这起劫船杀人栽赃罪案的糯康贩毒集团一、二、三号人物以及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3名骨干并迅速将他们引渡到中国接受审判。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中国与泰国、老挝的有关司法协助条约,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传唤了泰国和老挝的13名证人出庭作证,证实了糯康犯罪集团的很多犯罪事实。本案的审判员周岸东法官说,在境外杀害中国公民的外国人被引渡到中国进行审判,依照中国法律被判处死刑的,这个案子应该是第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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