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9日消息 为深入推进实施“海南文明大行动”和进一步严格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切实增强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意识,倡导良好的文明交通社会风尚,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素质,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文明安全驾驶人”“文明驾校”评选活动。
据介绍,本次评选活动的范围为取得相关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评选办法为以海南各市、县为单位,通过道路运输企业推荐和自愿报名两种形式公开征集“文明安全驾驶人”“文明驾校”候选人(驾校)后,向海南省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候选名单,海南省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综合考评。全省共评选出30名“文明安全驾驶人”,其中,从事公路客运的10名、从事旅游客运的5名、从事公交客运的5名、从事出租客运的5名,从事货运的5名;评选出“文明驾校”5所。
据悉,“文明安全驾驶人”应当符合以下标准和基本条件:本记分周期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交通违法记录;近5年内未发生过一般责任以上交通事故记录;近3年内无行业服务投诉记录;累计安全行车达10万公里以上等。“文明驾校”应当符合的标准和基本条件:驾校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要求,落实培训学时,落实培训内容,保证培训质量;驾校学员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发生率低;驾校学员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肇事率低,并且未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等。
本次评选活动的奖励办法:1、“文明安全驾驶人”30名,每名奖励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同时,选取3名“文明安全驾驶人”报送参评“全国文明安全驾驶人”。2、“文明驾校”5所,每所奖励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2013年度驾驶人考试受理指标、考试时间和考试场次可适度增加;3、组织奖3名,每名奖励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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