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2日消息 记者11日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委政法委了解到,目前龙华区正在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其中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是一个重点。据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两抢一盗”作案手法愈加多样化,单身提款者和财物外露者易成“猎物”。龙华区委区政府再次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全民动员,狠狠打击“两抢一盗”和涉毒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而市民积极参与打击“两抢一盗”还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奖励。
遇“两抢”要冷静应对
“市民平时需要留意的危险地带主要有路口、商场门口、公交站台、学校门口、饭店门口、银行门口,尤其是在空旷的立交桥、地下通道、公共厕所、绿化带、街心公园和僻静的小道小巷需要格外注意!”昨日,据海口市龙华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一般来说,歹徒常盯三种人,第一类就是单身提款者。单身到金融单位提款的人,常常容易成为歹徒作案的目标。歹徒往往在银行、证券营业部附近窥视、跟踪携带大量现金的人并伺机抢夺。第二类就是晚归的单身女性。在一些“两抢”案件中,80%的被侵害者是女性,特别是夜晚单身回家的女性及单独行走在市区内街道上靠近机动车道一侧的女性。第三类就是街头财物外露者。如胸前挂手机、边走边打手机、单肩挂包、披金戴银、提包随意放在车筐里,都容易成为歹徒的“猎物”。
如果遭遇“两抢”,市民要保持冷静应对,要注意记住歹徒的头发、身高、脸型等特征,或者是车辆颜色、大小、型号、车牌号码。面对歹徒,如发现周围有人,一定要大声呼救,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和警觉,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市民防抢防盗有10招
“对于广大市民来说,要守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包,管好自己的钱,锁好自己的车。”11日,据海口市龙华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防抢防盗有10招。
1.结伴上路。如提取大额钱款,要有两人以上结伴前往;提款后,要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异常情况,最好坐车离开。
2.亲属接送。经常夜晚外出或上夜班的女性,尽量结伴而行或由亲属接送。
3.物品保管。贵重首饰尽量不佩戴,手机不挂在胸前,背包应斜挎身上。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搭乘公共汽车时,应注意保护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借机挤在身边的陌生人。
4.注意时段。身上携带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时,要尽量避免步行或注意步行时间,不要选择人们步行较少的时段在路面上行走。
5.靠内行走。行走时,尽量离开机动车道,走在人行道里侧,以防飞车抢夺。
6.赴约三思。应网友或笔友之邀见面要三思,偏僻地段不要贸然前往。
7.躲避盯梢。发现有人跟踪盯梢,可打电话与家人、朋友联系,或到附近商店、超市以及有保安的小区躲避。
8.注意周围。
9.加锁提防。自行车行进时,提包若放在车筐内可在车头柄上打一个结,或用夹子夹住提包的带子,也可给车筐加个盖子,如突然发现轮胎漏气或车轮被异物卡住,下车后应先把包取下背好,再检查车辆;摩托车、汽车若遇陌生人提醒车轮爆胎,检查前应先锁上车;车辆不要随意停放在路边,减少被盗几率。
10.关好门窗。离家、睡前要锁好门窗,高层住户也要注意出门前关好门窗,避免贼从窗入。
参与打击盗抢有奖励
据介绍,为了调动各方面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严打工作,龙华区政府专门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凡是在龙华辖区的街道、路面、社区、文化娱乐场所和金融网点等公共场所,有以下情形的,给予奖励:
1.群众抓获抢劫、抢夺现行犯,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构成犯罪的,每抓获一名奖励5000元;
2.受害人抓获抢劫、抢夺现行犯,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构成犯罪的,每抓获一名奖励5000元;
3.群众抓获公安机关通缉的抢劫、抢夺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的,每抓获一名奖励2000元。
4.群众积极举报抢劫、抢夺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抓获审查认定构成犯罪的,每抓获一名奖励2000元。
举报人可采取书面、口头或电话等形式举报。海口市龙华区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关于“两抢一盗”、涉毒案件的任何信息和线索。举报人的一切情况均会严格保密,以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