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昨天(12日)发布通知,明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通知强调,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对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