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宁夏回族自治区在这四个监督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陈绪国:近年来,宁夏自治区立足实际,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在四个监督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党内监督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推进党内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 的监督。一是健全完善了党内监督制度。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民主生活会、廉政承诺、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经济责任审计、巡视、领导干部问责等制度,逐步形成了党内监督制度体系,提高了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扎实推行党务公开。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推行了党务公开工作。自治区纪委、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等13个部门建立了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权威党务信息。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立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周一次接待群众、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两次进家入户走访群众、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馈”等制度,做到了既公开“需要党员了解的”,更公开“党员需要了解的”。坚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厂务、村务、校务公开等工作结合起来,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每年发布信息近2万条,公布政府文件150余份,网站信息点击量约50万余次。扎实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公推直选试点工作,逐层清权、科学确权、准确述权、规范用权,有效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三是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围绕“用什么人、怎样用人、用人的责任谁来承担”这一课题,认真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全面推行竞争性选拔干部,任用干部实行票决制,规范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全程监督,启动实施全区市、县(区)联合公开选拔处、科级干部以及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等工作,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从源头上防治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四是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制定了各级“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物资采购等规定,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深入推进以规范权力为核心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2011年12月,我们在全国省一级率先建立统一规范的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五个地级市的二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管,打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截止2012年9月,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累计进场交易2841场次、完成交易额239.57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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