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6日消息(记者 陈延鹏)去年10月,海口遭遇暴雨侵袭,豪苑路亚洲豪苑地下车库被浸泡,业主符某价值逾百万元红酒受损,因索赔被拒,符某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记者今天(15日)获悉,近日龙华法院一审判物业公司承担一半责任。
2009年11月30日,符某与亚豪公司(简称)约定将亚洲豪苑豪园阁负一楼两个车位作为临时仓库出租给他。去年国庆期间,符某在仓库内存放了价值100多万元的红酒,而此时,海南遭遇强降雨,10月5日,上述车库被水淹没,物业公司直到10月9日才把水抽干,符某的红酒因此受损。
据了解,与符某签合同的亚豪公司称,亚洲豪苑南区(豪园阁在南区)已经由业主委员会重新聘请了金鹿公司(简称)管理,业委会于9月6日和金鹿公司签订了合同,事发10月5日,已和亚豪公司没有关系。而当符某找到金鹿公司时,又被告知亚豪公司还没有移交南区,得找亚豪公司。
随后,符某将亚豪公司、金鹿公司都告到了法院。亚豪公司和金鹿公司称符某受损是连续暴雨导致,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损失应自行承担。
龙华法院审理认为,亚豪公司于10月13日才移交给金鹿公司管理,事发时仍是亚豪公司负责管理。强降雨时亚豪公司未采取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赔偿业主损失。同时,符某明知存放的红酒可能被淹、浸泡,有责任将酒转移到安全地方。
法院认为,符某损失的红酒鉴定价值110万余元,亚豪公司应赔偿符某损失55万余元。对此判决,亚豪公司提出不服,并上诉至海口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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