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2日消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白文英 黄燕)今天(21日)下午龙华法院宣判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的案子,遭同一同性恋人劈腿的两名女子为打击报复,竟伙同他人非法拘禁对方进行殴打、侮辱和抢劫。
涉案女子多为90后年轻女孩,其中,魏某是海口经济学院学生。2010年6月至8月,因蔡某(女)与魏某(女)及田某(女)同时建立同性恋爱关系,而导致魏某、田某二人对蔡某怀恨在心。2010年9月11日,魏某、田某共同商议去教训蔡某。当日18时,田某打电话将蔡某骗至五指山路新乐迪KTV一包厢唱歌,后田某、魏某和周某、王某、谢某(外号“小小妓”,另案处理)等人强行将蔡某带到五指山路新兴大饭店客房,用扇耳光、指甲抓、脱衣服等手段对蔡某实施殴打、侮辱,至当日23时才让蔡某离开。
2010年9月17日,魏某、田某得知蔡某对被打不服气,商量再次找周某与谢某等人去教训蔡某。当日19时许,魏某让王某以谈事情为由将蔡某约出来吃饭,饭后魏某、田某等人又强行将蔡某带到酒店客房。周某将蔡某的手机抢走。接着,魏某、田某等人再次以扇耳光、拖鞋打、脚踩、吹避孕套等手段殴打、侮辱蔡某。23时,谢某、周某共同提议将蔡某的手机卖掉后一起喝酒,在场其他人未表示反对,并将蔡某放走,被抢手机由谢某拿走。
法院认为,魏某、周某和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应数罪并罚,一审分别判决魏某、周某有期徒刑3年5个月,各处罚金三千元,王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处罚金二千元。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