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2日消息 3月26日,一歹徒蒙面入室抢劫一妙龄女孩并割颈导致其伤残。11月20日,该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受害人阿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被告,要求赔偿269568.19元。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受害人阿琳是四川省南部县人,出生于1993年10月20日。从四川来海口打工的她,案发时居住在海口市五指山路三优公寓B栋1单元202房。
曹某是广东韶关市人,1986年2月28日出生。今年 3月9日15时,为找寻自己的女朋友及窃取财物,他携带一把水果刀悄悄进入海口市五指山路三优公寓B栋1单元202房原告所住房内。曹某见阿琳躺在床上睡午觉,遂起强奸歹意,阿琳一觉醒来,发现床边坐着一个陌生男子,该男子头上戴着黑色丝袜。看见她醒了,蒙面歹徒把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威胁道:“别叫,否则我就杀了你!”
面对闯进自己房间的持刀蒙面歹徒,阿琳顿时被吓得六神无主。她出于本能进行反抗,伸手抓下了歹徒头上的黑丝袜。恼羞成怒的曹某持刀威胁阿琳脱下衣服,后双方在扭打过程中阿琳失禁,曹某才放弃了强奸。曹某为防止事情败露,用手掐住阿琳的脖子使她晕厥,并用刀在阿琳脖子处捅了3刀,企图杀人灭口。在捅伤阿琳后,曹某将阿琳的一部宏基AS4352G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2940元)及华为EC189型3G无线网卡(价值人民币258元)、一部诺基亚5236手机(价值人民币920元)盗走后逃走。
阿琳受伤后,被朋友送往省人民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左侧颈部多处刀刺伤;左颈部血管损伤,左侧颈内静脉损伤;左侧臂丛神经损伤;失血性休克。经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鉴定为重伤,并经四川南充通达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为四级伤残等级。住院28天花了5万多元后,阿琳因无钱治疗,只好回家休养至今。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曹某将抢劫到的诺基亚手机以300元的价格抵押给海口市五指山路一当铺。随后逃往广东,将抢劫来的笔记本电脑以2700元的价格在广东出售。
海口警方对此案件高度重视。海口美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办案民警经过缜密的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3月19日,办案民警将曹某抓获归案。3月20日,办案民警将曹某带到三优公寓阿琳的宿舍指认现场。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1月20日,该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受害人阿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被告,要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曹某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判令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186972.00元、医疗费51758.93元、误工费17357.26元、护理费238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400.00元、营养费700.00元、继续治疗费4000元、交通费5000元等损失共计人民币269568.19元。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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