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原局长邓弟,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14家房地产企业、测绘及评估公司帮忙审核办证材料、土地过户、办土地证等业务,大肆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邓弟尤其喜欢在春节前收礼过“大年”。他先后26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4万元、港币10万元和9万元购物卡,其中22次是春节前收受的。
11月20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澄迈县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2.5万元及面额为4.1万元的购物卡的判决。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案发前,邓弟正在北京学习和看病治疗,其间察觉受贿行为暴露后,立即通过电话向定安县主要领导避重就轻地汇报了其行贿前任局长的事实,但没有交代其受贿26次的事实。邓弟随后返回海南将其受贿的部分款项退还行贿人,然后返回北京继续学习和治疗。
帮公司办土地证收“关照费”
1972年出生的邓弟大学毕业后考上公务员。在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工作期间,邓弟进步很快,从一般工作人员升任到局长的位置才37岁,成为县里后备干部被送到清华大学进修学习。
2011年3月,检察机关在办理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周克群受贿一案中,发现邓弟有受贿线索,并进行初查。这期间,邓弟自作聪明在电话里避重就轻向县主要领导说明行贿的举动,成为他被查办下马的开端。
据查,2009年至2010年期间,海南昌茂(集团)公司及下属3家公司竞买到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多块土地,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为了和邓弟搞好关系,也为了让邓弟在审批该公司的土地办证材料时给予关照,2010年春节前,该公司负责人在邓弟的办公室送给其面值5000元的购物卡。2011年春节前,该负责人又在邓弟的办公室送给其面值5000元的购物卡。2010年10月,该负责人还请正在清华大学学习的邓弟到北京市一饭店吃饭,并送给邓弟10万元港币。随后,又在2009年至2011年的春节前,先后3次送给邓弟人民币8万元和价值两万元的购物卡。
2009年10月,海南定安玉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买到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定城镇塔岭开发区94455平方米土地。2010年2月后,该公司向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证。为了在办理土地证时得到邓弟的关照,2010年1月的1天,该公司项目负责人到邓弟的办公室,送给邓弟人民币3万元。2010年春节前某日,又在邓弟的办公室送给其人民币两万元。邓弟在审批办证材料的环节时,做出了申请符合有关土地登记规定的意见,然后上报审批。2010年4月,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给该公司颁发了土地证。
2009年1月,海南乾坤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买到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定城镇塔岭开发区35800平方米土地。2009年3月12日,该公司申办土地证时,邓弟在审核办证材料的环节时给予关照,然后上报给定安县人民政府审批。同年3月17日,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给其颁发了土地证。为了感谢邓弟,2011年春节前,该公司送给邓弟1万元的购物卡。
帮测绘公司拨款收感谢费
2007年年底,李运龙得知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正在寻找测绘队伍搞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消息,便找到海南省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测绘队队长张宗愧,称其可以承揽到定安县第二次土地调查业务。两人商定,如李运龙承揽到该土地调查业务后交给测绘队进行测绘,可分得测绘费用的18.95%。张宗愧把测绘队的资质证书交给李运龙参与竞争该业务。
经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集体讨论,最终确定将该县第二次土地调查业务交由测绘队负责测绘。2008年1月,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与海南省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签订了《测绘合同》。2010年7月,测绘工作竣工验收。自2008年3月至2010年12月间,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分多次共付给测绘队454.7万元测绘费用。张宗愧从中支付给李运龙85.1万元。2009年1月,邓弟接任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后,支付给测绘队的测绘费用均由其审批。为了在支付测绘费用方面得到邓弟的关照,2009年至2010年,李运龙先后两次送给邓弟人民币8万元。2011年春节前,李运龙又送给邓弟8万元。
2008年8月,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与海南正理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该公司对定安县土地进行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和大部分费用均在邓弟任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期间完成。
2009年至2011年期间,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还多次委托该公司对该局拟出让的土地及附属物进行估价。自2009年6月至2011年4月间,经邓弟审批,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分4次共支付给该公司相关费用199.5万元。为感谢邓弟的关照,2010年春节前,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请邓弟吃饭,并送给邓弟3万元。2011年春节前,又送给邓弟5万元。
办土地过户收巨额购物卡
2008年6月,海南裕泰科技饲料有限公司将定安县南丽湖边上的13.7万平方米土地,转让给海南南丽湖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7月,南丽湖公司向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过户手续。2010年8月,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给南丽湖公司颁发了土地证。此外,邓弟还提供有关的土地数据,协助南丽湖公司向南丽湖周边的农民租地建设高尔夫球场。为了感谢邓弟在办理土地业务中给予的关照,2011年春节前,该公司送面值1万元的购物卡。
2010年6月,定安海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竞买到南丽湖丁湖路西侧37万多平方米土地,用于建设海南文化博览园项目。同年12月22日,海博园公司向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申办土地证。邓弟在审核办证材料的环节,做出了申请符合有关土地登记规定的意见,然后上报给定安县人民政府审批。同年12月29日,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给该公司颁发了土地证。
2011年春节前,海博园公司为感谢邓弟,送面值1万元的购物卡。
2009年,根据定安县政府的要求,凤凰谷公司的旅游度假区项目另行选址在定安县南丽湖。为了在提供项目用地和办理土地证时得到邓弟的关照,2010年春节前,该公司送面值1万元的购物卡。
另查,2010年、2011年春节,海南幸福城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中科恒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送给邓弟购物卡2.5万元和现金6万元。(记者邢东伟吴晓锋通讯员刘佳)
■链接 4村干部挪用征地安置费3000万元被捕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和平镇南园村原书记李某伙同原副书记张某、二组原组长梁某、十一组原组长张某,共同挪用征地安置费项目专款3000余万元。近日,4人因涉嫌挪用、贪污、受贿罪被武威市民勤县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2010年2月初、2011年春节、2012年4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梁某、张某4人分3次挪用南园村二组、十一组征地补偿款倒卖钢材,累计挪用1150余万元,从中获利100余万元。2010年2月初,李某等人还挪用了南园村二组、十一组征地补偿款2000万元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另外在土地征用补偿过程中,李某和张某还存在受贿、贪污等情况。(见习记者赵志锋通讯员朱永泽 朱永伟)
□说“法” 分散“一把手”权力堵住腐败漏洞
随着土地开发和房地产市场的热潮不减,国土系统已成为腐败的高发区,且有犯罪级别渐高、犯罪数额渐大的趋势。由于国土系统掌握着涉土涉房项目的不少审批权,而这些又是房地产商、企业主的命脉,因此,掌握着实权的“一把手”自然成为其行贿的对象。防治国土系统腐败,除了接受监督,挤压腐败空间外,还应用制度规范官员的行政行为,分散“一把手”的权力,消弭权力的自由裁量权,才能堵住滋生腐败的漏洞。此外,预防与查处相辅相成,惩防并举,通过严惩腐败分子,起到预防的积极作用。(廉颖婷)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