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9日消息(记者 王仓春 实习生 李琳)“公司为我们办理信用卡,要求我们激活,将信用卡透支额度内的5万元当作一年的班费(即租金),提前预支提走。”(详见《公交新月公司强迫司机办信用卡并提前透支额度》)28日,网友“公交新月公司”在“问政海口”网络平台进行投诉,网友认为:“公交新月公司的这种行为极不合理,并且担心以后会产生相关经济纠纷。”
记者了解到,公交新月公司约有1000辆出租车,近2000名出租车司机。该公司旗下一位“的哥”告诉记者,“去年9月份公司规定以每月15号为界,司机须分两次把班费存入光大银行”,“两个月前,公司下个通知说以后要将存钱的银行换成工商银行,要求我们回公司签字,我们以为只是单纯的换银行、办银行卡,就都在名册上签字了”,“可是几天前当卡办下来时,发现多了一张透支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公司说要提走这5万元当做提前预交一年的班费,你说这叫怎么回事?”
据“的哥”介绍:“公司要求我们带着身份证去工商银行激活信用卡,同时把信用卡押在银行,本月30日之前必须办好,否则后果自负”,“我们这些人都担心在这一年里,如果公司倒闭或出现了别的问题,银行就得要我们还钱了,可是现在不办,又担心会立即丢了饭碗,眼下已经有一些的哥被迫激活了信用卡。”
记者采访了公交新月公司多名出租车司机,他们告诉记者:“我们公司的确要求‘的哥’办理信用卡,预支透支额度当做一年的班费。”据记者了解,目前海口市只有公交新月公司有这样的规定。记者随后电话连线公交新月公司车队队长,该队长承认公司有上述举措,认为“公司有公司的运作规则”。
记者随后采访了海南雨润律师事务所郑杨律师,郑律师说:“在办理信用卡之前,须征求办卡人的意见,公司在不征求‘的哥’同意的前提下,就给他们办理信用卡,显然违反了《民法》中的自愿原则。至于提前透支5万元当作预支班费,如果公司和‘的哥’双方达成协议的话,可以遵守协议规定,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则是一种侵权行为,‘的哥’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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