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南岛晚报记者从文昌市纪委获悉,因存在乱收费设立“小金库”的违规行为,文昌市铺前派出所原所长林某某被撤职、教导员被处分。
据悉,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文昌市铺前派出所原所长林某某在办理新生婴儿入户、户口迁移入户登记时,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按照每人50至100元标准收取611名新生婴儿入户登记费和524名群众迁移入户费共计13万多元。该派出所还巧立名目,向435名迁移入户群众收取订报费每人330元、660元不等,共计收取14万多元,违规收费总额28万多元。
以上收费无任何票据、无财务账目,当月收费当月开支,到被调查时已支出27万余元,用于派出所设施建设、垫发协警工资、购置办公设备、公杂费等。
对此,文昌市纪委、市监察局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的铺前派出所所长林某某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派出所原教导员冯某行政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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