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4日消息 定安男子邱某怀疑妻子与人有染,在妻子因害怕被打逃出家门时,他将自认为妻子“情敌”的中年男子关进自家出租屋,对其进行逼问、殴打。不堪殴打,“情敌”情急下从3楼跳窗逃生,坠楼身亡。日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此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邱某无期徒刑,并判其赔偿被害人家属14.7万多元。
疑妻与人有染男子殴打“情敌”迫其跳楼
2011年10月12日晚上,海口市美兰区群上村发生一幕惨剧,一名中年男子从一栋出租屋3楼走廊窗户跳下,坠楼身亡。
跳楼的男子姓杨,四川巴中人,事发时48岁。杨某跳楼,不是想轻生,而是想逃生。他从窗口跳下时,另一名男子邱某(今年39岁,海南定安人)也在屋内,手持斧头守在门口。杨某跳楼后,邱某下楼观察杨某伤势,不让其他人靠近,并持斧随意追砍过往行人,砍中一行人背部,砸破另一路人的三轮摩托车的挡风玻璃及倒车镜。
惨剧的发生,起因于邱某怀疑杨某与妻子有私情。事发前一天晚上,他还为此和妻子发生争吵,并将妻子打伤。因为受伤较重,害怕再次被打,邱某的妻子趁着丈夫出门给她买药和饭之际,跑出家门,躲在对面楼的楼顶上。邱某回家后,发现妻子离家出走,便怀疑到杨某头上,认为是杨某将妻子藏了起来。于是,一怒之下,他拿着斧头,出门寻找杨某。寻找杨某的过程中,邱某还无故迁怒,持斧砍中路过的王某右大腿一斧(经鉴定,王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当晚8点,邱某在楼下小卖部碰到杨某,便将其叫到家里,质问其与妻子是否有私情,是不是其将妻子藏起来。杨某否认,邱某便以斧头背部砸打杨某头部背部等处,杨某为自卫与邱某扭打,但对方手持斧头杨某难以抵抗。见邱某堵住门口,杨某不得已从三楼走廊窗口跳下逃生,坠楼身亡。
经鉴定,杨某系头部、腰背部、前胸部受钝性外力作用形成皮下肌层大量出淤血及多发性骨折致创伤性休克死亡。当晚9时许,警方在案发现场将邱某抓获,当场缴获作案凶器斧头一把。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审被判无期
公诉机关人认为,邱某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实,在整个事件中,邱某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杨某与妻子有私情,一切都只是他的猜测。就因为他的猜测,导致了两个家庭的悲剧。杨某在老家有年过七旬的父母,还有妻子和一双儿女。在公诉机关对邱某提起公诉之际,他们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诉请依法判决邱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46万余元。
海口中院认为,邱某的行为使杨某的家人遭受经济损失,判处邱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4.7万余元。
邱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这次犯案是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其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近日,海口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邱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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