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的侵权诉讼官司仍在继续。
在时隔将近一个月之后,12月3日,贵州茅台诉贵州荣和烧坊酒业有限公司(下称“荣和烧坊”)商标侵权案件于丰台法院科技园审判区继续开庭。
尽管现场并没有11月7日第一次开庭时那般“热闹”,不过气氛依旧弩张。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唇枪舌剑后,茅台方面提出降低赔偿作为双方和解的条件,但遭到荣和烧坊的拒绝。
据了解,荣和烧坊方面对此前被贵州茅台打假办所扣押的一批百年荣和烧坊酒仍耿耿于怀。荣和烧坊律师称,要想和解茅台首先要把扣押的酒还给荣和烧坊。
荣和烧坊副总裁王凱福向21世纪网表示,这批酒的价值最低也将近500万元,而按照市场的价格,这批酒的价值已经超过千万。如果茅台集团不还回这批扣押的酒,荣和烧坊将对茅台进行反诉。
除了官司之外,让贵州茅台“头疼”的还有其“跌跌不休”的股价。受到酒业大环境低迷的影响,贵州茅台12月3日收于200.19元,跌幅达7.32%,换手率在0.76%,净流出金额达2.12亿元。
荣和烧坊拒和解
与11月7日第二次庭审不同的是,相对当日荣和烧坊老总仇福广带领一众高管旁听庭审的热闹,今日的庭审现场显得有些冷清。
荣和烧坊除了两名律师之外,只有公司副总王凱福旁听;而贵州茅台方面,只有代理律师一人出席。
虽然现场人数不多,但气氛却依旧显得有些紧张。贵州茅台与荣和烧坊的律师围绕商标是否侵权进行了多次攻防。
此次庭审最重要的目的是贵州茅台要提供其商标注册证的原件,也就是目前茅台酒的包装样式。
争议也是从这份原件上开始的。“茅台提供的商标与其在商标局网站上所披露的完全不一致,我们不认可这份证据。”荣和烧坊的代理律师表示。
据21世纪网的了解,在国家商标局网站上,贵州茅台的商标注册并没有指定颜色。也就是说,其图样为黑白色;而在此次提供的证据上,其提供的图样为彩色。同时,右下角添加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出品”的字样。
“很明显,这张彩色的商标是后粘贴上去的。”荣和烧坊的代理律师对21世纪网表示。
针对被告提出的疑问,贵州茅台的律师称,此商标为1987年申请注册,受当时技术所限,没有办法彩打,所以彩色相是后来采用粘贴方式附上文件的。
不过,这一说法又立即再次招来了被告的驳斥。
“首先,87年彩色照片已经普及,不存在技术限制;其次,如果是后来补充上的,商标局应该重新发证,在空白处粘贴,而不是像如今这样,彩色相后面还存有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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