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文昌鸡获授国家质检总局牌匾。(记者 张俊其 摄)
海口网12月4日消息(记者张俊其 通讯员彭建雄 摄影报道)4日,文昌龙泉文昌鸡实业有限公司成为海南省首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使用文昌鸡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的企业,此举对加强海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不断壮大文昌鸡这一文昌传统优势产业有着重大示范作用。
文昌鸡是以海南著名的“文化之乡”——文昌市地名命名的海南省地方优良肉鸡品种,位居海南“四大名菜”之首。2004年10月29日,在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文昌市人民政府、文昌鸡产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努力下,文昌鸡就已获得了国家原产地标记注册。2005年7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的地理标志管理合二为一,“文昌鸡”因此正式纳入了地理标志管理。
然而近几年时间里,海南省一直未有企业符合使用文昌鸡地理标志的条件和要求。今年年初,在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文昌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文昌龙泉文昌鸡实业有限公司经过不断努力和积极争取,最终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使用文昌鸡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据介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一项与国际接轨的新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具有经济、社会、文化等综合价值。地理标志产品的特殊品质通常与产地的人文因素有关,是质量象征和文化精品,是一张让地方特色产品走入国内、国际大市场的“金字招牌”,对提升地区知名度、促进地方产业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文昌龙泉文昌鸡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说,公司将发挥龙头企业地理标志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带动文昌鸡地理标志产品的行业自律保护,不断壮大文昌市这一传统优势产业,真正使“文昌鸡”成为文昌市的一块“金字招牌”,为促进文昌市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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