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吁求文明出行
“员工被殴打恐吓事件今年已达147宗”
@广州地铁:【文明出行,地铁先行】因来不及下车而无故打了站台女站务员左眼一拳的男乘客已交由地铁公安处理高峰期站内乘客较多,提前做好下车准备,上下车时互相礼让一下,你好我好,但将情绪付诸暴力是一种十分不理智的行为,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人人都有被尊重的权利,互助互爱,出行更畅顺。(4日10:42发布)
“刚才珠江新城站5号线有个地铁MM被打了一耳光!”昨日上午8时40分,微博网友“@NetSy”发布博文讲述他目击的令人吃惊的一幕:一名男乘客因人群拥挤险些无法下车,匆忙下车后居然殴打女站务员!两个小时后,广州地铁官方微博转发该微博证实殴打事件,并表示“情绪付诸暴力是一种十分不理智的行为”。
据记者了解,自今年1月至10月,广州地铁已发生员工在履行职务时被殴打、被恐吓事件147宗。地铁公司强调,违规乘客的粗暴行为对地铁文明安全构成了不良影响,并已对员工造成较大的身体伤痛和心理阴影,急需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网友激烈谴责
“地铁MM太冤枉了”
“地铁MM太冤枉了。”昨日,新快报记者联系上发博曝光恶男地铁暴行的网友“@Net-Sy”,他回忆说,当时打人男乘客被人群挤着下不了车,随后很愤怒地冲撞出来,“刚出地铁门就给了女站务员一拳,然后好像说了一句,你是怎么搞的,然后就想溜,看地铁MM貌似都快要哭了”。
“@NetSy”对此十分愤怒,他在微博上激烈谴责这一行为,并@了广州地铁,呼吁“曝光视频,严惩凶手”。微博引发网友关注,截至昨日获近百次转发。
昨日10时42分,“@广州地铁”对此事作出回应,表示打人男乘客已交由地铁公安处理,呼吁市民互相礼让。
记者后从广州地铁处获悉,事件发生在当日8时30分许,当时列车到达珠江新城站下客后准备关门时,一名年约40岁的男子急匆匆地从车厢里跑下车站,下车后情绪激动,突然向附近正在站台工作的一位女站务员挥拳,打在该女站务员的左眼上。
由于事发前,该名女站务员和打人男子一直无任何语言交流和肢体接触,包括被打员工在内的其他人均搞不清情况。直到工作人员增援现场时才了解到,该男子可能因车厢比较拥挤,差点下不了地铁而情绪激动,故而迁怒地铁工作人员。
暴力事件屡发
地铁为员工安排心理咨询
“这不是个案!”地铁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近年来,诸如乘客醉酒闹事、违规携带物品、违法摆卖、闲散人员乞讨等情况时有发生。
据地铁公司统计,2012年1月至10月,地铁共发生员工被殴打、被恐吓事件147宗,其中被殴打102宗,被恐吓45宗。而地铁员工在查处票务违规、处理车站出入口违法摆卖、疏导乘车秩序及检查违规物品进站乘车过程中发生被打、被恐吓的情况尤为突出,共108宗,占总数的73%。
“经调查分析,该类情况多发于地铁员工依规履行工作职责、维护车站正常运营秩序的过程中。”地铁公司强调,违规乘客的行为往往有主观故意、突发性强的特点,已经对地铁员工造成困扰,带来身体伤痛和心理阴影的双重伤害。
地铁公司透露,为了应对此类事件,地铁方在加强与公安协调力度以及加强员工服务技巧培训的同时,也增加了员工心理疏导培训。2011年11月开始,地铁方与南方医科大学心理健康中心合作,开设24小时热线电话61360735,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此外,地铁公司表示将加大力度宣传《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和《广州地铁乘坐守则》,使广大市民更为直观地了解地铁乘车规定,逐步引导市民形成文明乘坐地铁的习惯,进而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素质。
事件结果
打人男子向女站务员道歉并赔偿1500元
新快报记者昨日向广州地铁警方相关人士求证打人事件进展。据有关民警介绍,昨日上午,地铁警方确实接到了一名男子与地铁女站务员发生纠纷冲突的警情,并以治安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
有关民警介绍说,涉事的男子名为罗某,今年50多岁,在广州某银行负责内保工作。昨日上午,罗某搭乘地铁5号线到珠江新城站时准备下车换乘3号线,由于当时恰值上班高峰期,车厢内人多拥挤,罗某想下车却一时没能下来。在地铁车门快要关闭的时候,罗某终于挤下了车。下车后,他情绪激动,并指责站台的一名女站务员不维持秩序,没有尽到职责。在此过程中,由于现场人多混乱,罗某不慎用手戳到女站务员的脸部。之后,地铁工作人员将双方带离现场,并交给闻讯赶来的民警。民警随后将两人带至派出所,经检查,女站务员的脸部被手指戳得有些淤红,并无大碍,民警遂将此事立为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由于女站务员没受什么伤,根据相关的法规,可以进行调解。征得双方同意后,处警民警对涉事双方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依据双方意愿,罗某对女站务员赔礼道歉,并赔偿了1500元精神损失费。”该警方人士说,调解成功后,双方同意互不追究责任,处理工作就此结束。
地铁警方人士就此提醒广大市民,人多拥挤时乘坐地铁,难免因为各种原因而发生磕磕碰碰。遇到一些小摩擦、小纠纷时,市民群众应该保持克制,切勿为一时之气而大动干戈,退一步即能海阔天空,切勿逞强好勇,因为一时冲动而受到法律惩处,则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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