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5日消息 近日,临高法院探索创新执行方法新举措,首次推行“悬赏”方式督促案件被执行人林某某自觉履行义务,主动将4.5万元交到申请人吴某某手中。
吴某某诉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临高法院于2011年10月11日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林某某于2011年10月18前偿还吴某某借款5万元,以后每月18日前偿还5万元至完。调解后,林某某不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临高法院拟实行“悬赏”执行制度,对不诚信“老赖”采取“悬赏”的方式寻找其财产并将其不诚信的记录向社会公布,林某某闻讯后,担心自己是生意人,可能会影响名誉,便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偿还部分款项。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